应试对象 | 成绩发布和证书颁发 | 考试时间 | 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
考试科目 |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 考试大纲 | 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 |
考试相关政策说明 | 考试收费 |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形式,每年原则上安排四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每季度的最后一个周六、周日(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为全省考试日。根据全省报考人数,可酌情增减考试次数。考试范围按照财政部公布的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确定。
全省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考生可直接登陆 "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登陆后,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考生必须按单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本人一寸红底数码照片。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学校公章或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会计从业资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不可再修改。
2、报名时间:
每年原则上安排四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6月、9月、12月初。
各市报名请参看: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汇总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1)已加盖单位公章或学校公章或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证(或珠算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
考前一周登陆http://www.jlkj.gov.cn打印准考证。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政策及考生免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4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及以上的考试;具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四)考试成绩复核管理。参考人员对自己的考试结果有异议时,必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上报考区并填写《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结果复核申请表》,由所在考区统一到省财政厅复核考试结果并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过期不再受理。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收费标准为35元/科,初级会计电算化40元/科。
考试成绩由省财政厅在考后30日内发布,考生可到"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情况,考试情况将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体现,不再体现具体的考试分数。合格考生在成绩发布后90日内按照申报条件直接到报考点去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照吉财【2008】583号《关于明确下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代理记账许可证管理职能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1月起,凡在吉林省会计学会报考的中省直合格考生,改由长春市财政局制发会计证,但其后续教育、注册、奖惩等会计事务管理仍然由省会计学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