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对象 | 考试大纲 | 报名条件 | 报名时间 | 考试纪律 |
报考要求 |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 考务收费标准 | 考试题型及考试形式 | 考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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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负责。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道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队后勤部和铁道部分别负责。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凡志愿从事会计工作,符合《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会[2005]77号)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一般为每年的12月份开始报名。
2011年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3日-12月3日,免试考生到报名点现场进行报考资料的审核确认时间为:2010年11月22日至12月3日(正常工作日受理)。
考生报名时登录“陕西会计”(网址:http:// snkj.sf.gov.cn),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填写报名注册信息表,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照片采集,各报名点将考生照片在互联网远程审核通过后,考生才能在网上打印报名注册信息表。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携带学历(或学位)、珠算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注册信息表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由报名点现场打印报名信息回执表,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网上操作说明进行交费,报名结束。报考3科的考生,按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提示进行,不需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结果责任自负。
各地报名请参看: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汇总
报考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到指定报名地点填写相关表格,办理报名手续。有条件的地区,要求考生先在网上注册报名,将报名表打印后贴上照片,再到指定报名地点交表、交费办理报名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普通五级)3个科目。珠算(普通五级)考试参照中国珠算协会指定的有关鉴定标准执行。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各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每年4月中上旬考试。
2011年考试时间为2011年4月9日。
一般每科目在20-50元左右,总计费用应在100元以内,报名时一次交付。
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的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各科目答题时间均为1.5小时。必须按照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答题,综合题必须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两个月左右对外公布。 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一般设在60分。
各地成绩查询请参考:各地20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考点由各区县财政局报陕西省财政局后确定。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计算机排序确定。
2011年度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刚(修订)》(财办会〔2009〕10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中增加《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内容。
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3科考试,成绩合格者到最终报名点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用书由当地财政局统一下发。
(一)2010年11月2日前,各市区会计管理机构公布本地报名条件、报名日期、报名地点等相关事项。
(二)2010年11月3日至2010年12月3日为网上报名时间,免试考生到报名点现场进行报考资料的审核确认时间为:2010年11月22日至12月3日(正常工作日受理)。
(三) 2011年3月11日前,各市区会计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上报盖章后的《2011年度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表》,并上缴考务费(每人每科8元)。
(四)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1年3月15日至4月5日登录“陕西会计”网,考生本人打印“准考证”。
(五)2011年4月8日前,各市区会计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广大考生、考点,同时上报省会计考办。各市区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试卷具体时间为:
(六)2011年4月9日举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七)2011年4月10日18:00前,各市区会计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上缴本地区分考试科目的有效和无效答题卡,并按考点考场编号。
(八)2011年5月10日前,省会计考办在“陕西会计”网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打印合格成绩单,合格成绩单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
(九)2011年5月17日前,各市区会计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 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各市区会计管理机构要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考务工作,维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声誉。在考试报名工作中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隐瞒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