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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地、州、市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州、市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序进行 。
凡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请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网站(http://www.xjcz.gov.cn)
各地报名请参看: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汇总
全区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注册网址为自治区财政厅WEB网站(http://www.xjcz.gov.cn),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完成注册。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后,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自行选定的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照相等相关手续。凡符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科目免试的报考人员,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学历证明原件。乌鲁木齐地区的考生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考区确认信息。
考试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应严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字[1998]3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名考生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30元。考试报名费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务费在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报名时一并收取,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在单独报名时只收取该考试科目的30元考务费,全部留给各地用于该科目考务支出。
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命题、闭卷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开始陆续对外公布。
请参考:各地2010会计从业资格成绩公布查询汇总
各地州市应当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原则合理设置报名信息确认点,每个县市应当至少设置1个。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统一在Internet网络上进行,各报名确认点必须设置自助设备,向考生提供自助网上注册服务。
2011年考试时间暂未公布,请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网站(http://www.xjcz.gov.cn)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根据财政部2008年修订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时间》和《会计基础考试时间》,重新编写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辅导用书,并由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时间》未作修订,原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初级会计电算化》辅导用书继续使用,考生可在报名时自愿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