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最早什么时候可以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
问:您好
我是一名在校学生,去年11月考过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电算化考试,我想知道最早什么时候可以换取会计上岗证,且在换取时需要些什么证件,办理后需多久可以拿到证?谢谢!
答:同志,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换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上岗证)的事宜:
根据《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者,根据第二章第四条之规定,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通知单;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彩色两张(四)与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的其他材料
符合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但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正在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换发新证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从2012年1月1日起,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作废。目前信息采集工作正在进行,市财政局还未下发会计从业资格的新证及新的办证系统,建议你在2011年7月1日后来申请办理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的时限:
根据《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我区的会计从业资格审批权限是由重庆市财政局管理,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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