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回顶部↑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免试条件回顶部↑
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A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2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B类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
·报名时间回顶部↑
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财会[2007]35号),考试采取使用计算机答题方式。原则上每季度第二个月1-20日为考生报名时间,每季度第三个月为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报名和考试时间,省财政厅及时公告。
·考试科目回顶部↑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
三个考试科目,全部采取上机答题方式。《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的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初级会计电算化》,分为客观题和软件操作题两部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大纲回顶部↑
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财政部统一制订的考试大纲,由山东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考试命题和制作题库、统一制定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收费回顶部↑
考试收费执行鲁价费发〔2006〕126号核定的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60元,不另收报名费。
·考试时间回顶部↑
·考试咨询回顶部↑
区域 |
单位 |
咨询电话 |
地址、查询网址或联系邮箱 |
济南市 |
济南财校考点 |
0531-86908394 |
趵突泉小区(趵突泉公园南门附近) |
济南三职专考点 |
0531-86118477 |
济南天桥区聚贤街78号,(顺河街,公交北坦站) | |
济南光大科技培训中心考点 |
0531-87067611 |
济南经六路251号(省立医院南门向西) | |
山东科技培训中心考点 |
0531-82061828 |
市中区桿南东街8号 | |
济南职业学院考点 |
0531-82627532 |
济南舜耕路12号 | |
章丘市财政局 |
0531-83229414 |
||
济阳县财政局 |
0531-84236695 |
||
商河县 |
0531-84879926 |
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会计事务管理局 | |
平阴县财政局 |
0531-87883981 |
||
淄博市 |
财政局会计科 |
0533-2307096 |
http://www.zbkjgl.com/kjbm/ |
枣庄市 |
财政局会计科 |
0632-3324295 |
|
东营市 |
财政局会计科 |
0546-8326797 |
|
烟台市 |
财政局会计科 |
0535-6688005 |
|
潍坊市 |
潍坊市高级技工学校 |
0536-8233332 |
|
济宁市 |
财政局会计科 |
0537-2606026 |
网址:www.jikj.gov.cn(济宁会计信息网) |
泰安市 |
泰安市财政干校 |
0538-6220654 |
http://www.my0538.com(中华泰山网) |
威海市 |
财政局会计科 |
0631-5235610 |
|
日照市 |
财政局会计科 |
0633-8668273 |
|
莱芜市 |
财政局会计科 |
0634-8891219 |
|
临沂市 |
0539-8053006 |
市政府政务大厅财政局窗口 | |
德州市 |
财政局会计科 |
0534-2381829 |
http://www.czjdz.gov.cn (德州财政网) |
聊城市 |
财政局会计科 |
0635-8681098 |
|
滨州市 |
财政局会计科 |
0543-3187650 |
|
菏泽市 |
财政局会计科 |
0530-5613713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考试吧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考试纪律回顶部↑
(一)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外籍人士可持护照)和准考证入场,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可以携带、使用不带汉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所带提包、书籍资料等须存在指定地点,关闭通讯及电子工具。
(四)开考后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30分钟以后方可退场。
(五)考试过程中,出现机器或网络故障,考生应举手请考场监考人员解决,不得自行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六)不得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违反者责令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七)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将摄像头移至盲区,不得交头接耳,窥视他人屏幕,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等禁止带入考场的电子设备,不得借用他人计算器,不得抄录或复制考试内容,不得自带使用软盘,优盘等存储设备,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退出考场和作弊处理。
(八)找人代考者,按作弊处理,责令替考者离开考场,假证件予以没收。
(九)以虚假资料骗取免考及违反考生须知有关规定的,取消考试成绩、按作弊处理。
(十)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按作弊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十一)考试时,考生必须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答题,输入的身份证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答题完毕可手动按交卷按钮交卷或时间到由计算机自动收卷,交卷后不可撤回,考生必须立即离开考场,已退场考生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结束考试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十二)准考证号、考试日期、考试场次由计算机自动编排生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考点改变考试日期和考试场次。
(十三)考生应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缺考者考试费一律不退。
考生发生上述所列属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成绩、按作弊处理,2年内(含2年)禁止再次参加考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考生,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2个科目。凡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审核后方可到报名地点报名。回顶部↑
成绩公布一般在考试完毕后第二个月中旬,考生可登陆山东省财政厅网或报名网站查询。回顶部↑
·成绩管理回顶部↑
A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达到合格标准;B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成绩必须一次同时达到合格标准,可在本季度全部考试结束15日后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sdcz.gov.cn),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且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B类考生可以一次同时报考三个科目,也可以分次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一个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合格后,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长期有效,请考生在本季度全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持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