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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报考说明
按照《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6)832号文件中的规定,报考人员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近期同底片一寸照片二张)外,应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
(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考生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证明。
中专考生请登录北京职成教网,网址:(http://www.bjtvet.gov.cn/)打印学历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需同报名表一起交报名点存档。
北京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