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省财校: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黔财会〔2010〕45号)等规定。现将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市(州)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督,确保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考试报名及收费
(一)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点击“会计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以及各考点登录贵州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10.100.2.130/guizhou-eams/进行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3月7 日-3月23日;
2、现场审核时间:3月10 日-3月29日。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以及各考点对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收费、收表等工作;
3、本次报名确认全部采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效验,报考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于3月10—3月29日,到考区所辖范围任何一个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由考场编排信息系统随机分配,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收费标准。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用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7〕32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考务费40元。
三、考试科目、考试模式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模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三科连考模式,实行上机答题,三门科目考试时间各为60分钟,共计180分钟。
(三)考试时间
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27日—6月27日,各位参考人员的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五、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9〕10号)印发的大纲为准。
考生可自由选用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编写,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系列书籍作为辅助教材。
六、考务日程安排
1、3月6日前,各市(州)财政部门及考点可采取多种形式公布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报名方法;
2、3月29日前,各地财政部门完成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
3、5月5日—5月25日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4、5月23日前,各地财政部门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5、5月27日至6月27日举行考试;
6、7月30日前各市(州)财政部门及考点向省财政厅报送考试工作总结。
各地财政部门在组织报名考试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会〔2011〕3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黔财会〔2011〕4号)等规定执行。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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