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常态化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3〕12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淮北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常态化。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以通知公告为准。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缴费、选定考试日期、订购辅导教材、打印准考证和公布成绩,考试实行无纸化机考的方式。考务工作由市财政局会计科组织实施。
二、报名相关工作安排
考试采取常态化考试,每名考生一年可多次报名、多次考试。
1、报名网站为:http://bm.ahkj.gov.cn:8080/ahkj/;
2、淮北考区首次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1日8:00-4月18日17:00,缴费截止日期:4月18日17: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进行网上缴费(服务电话95588),选考试日期,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未在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同报名作废。
3、首次考试时间:2014年5月9日-5月13日。
4、成绩公布。考生成绩在考生本人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后当场公布。省财政厅在报名网站公布合格分数标准。
5、承诺制度。考生报名实行承诺制度,考生注册时同意网上报名协议,视同对考试相关公告或协议作出承诺。
6、报名费用。考试收费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4〕119号文件,报名费每人每科30元。考生缴纳的费用仅适用于当前考区、当前批次考试,不作为其他批次考试费用。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及网上报名回执,在正常工作日内到淮北市财政局会计科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三、报名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四、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2、考试范围。暂执行财政部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使用财政部下发的全国统一试题库试题。
3、证书办理。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科目考试,且在一次考试中三科考试全部通过,才能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成绩合格人员,须在本人考试结束后25天,且在6个月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成绩合格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需材料及流程,请登录安徽会计网(www.ahkj.gov.cn),进入"考试合格申请发放证书"模块,查看"考试合格申请颁发证书申请须知"。
五、考试题型及时长
1、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2、考试时长。
总时长为180分钟,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采取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的方式。同时每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该科目考试结余时间其它科目不能续用。
六、考试辅导用书
考生可在网上自愿订购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初级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软件为用友T3版本。
淮北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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