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现将我省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安排
2014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至30日。
考生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彩照(彩色证件照),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比例为210像素(高)×150像素(宽),小于20KB,照片背景必须为红色、蓝色或白色,并能真实、完整、清晰地表现考生外貌(露额、脸、耳,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明显畸变,神情自然大方。考生考试合格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所用相片必须与本次上传电子彩色证件照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4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订购考试辅导资料、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进行报名、缴费、订购考试辅导资料和打印准考证(考生在缴费前需开通网上银行)。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承诺信息真实,因个人信息失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科目及形式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我省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定为以下三科: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
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三个科目考试时间总计为3小时;三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各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4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在考生答完全部3个科目考试并交卷后,考试系统自动依据标准答案判断、计算考生考试得分,即时在考生考试电脑上予以显示,考生也可以在2014年10月17日后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查询成绩。
四、考试大纲及辅导资料
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采用财政部2009年度修订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无纸化考试题库,考试内容与2014年上半年考试保持一致。推荐考生使用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丛书编委会编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丛书》和无纸化考试网上在线模拟练习系统,以便熟悉考试内容和考试环境。
五、打印准考证及考试安排
考生必须在2014年8月15日至31日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全省考试时间定为2014年9月1日至30日期间。有关考场设置、考试科目及时间等具体信息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机考)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4〕9号)执行,核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七、其他事项
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编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填写好个人资料,并按网上要求持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本人相片及相关材料,在2014年11月14日至2015年5月13日期间到考生自己在网上填写的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