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第三季度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发放2014年度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财会﹝2013﹞19号)和《关于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3﹞68号)的规定,现将2014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形式和范围
(一)考试形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的形式,所有科目的考试答题全部通过计算机实现。
(二)考试范围:执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采用财政部统一题库。
三、考试科目、题型和时长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生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时长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科总时长为180分钟;实行连续考试的方式,三科试卷同时发放,可任选科目开始考试;每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剩余时间其它科目不能续用。
四、报名及确认时间、报名方法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及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9日-1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二)报名办法: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方式。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日期内(2014年8月9日-11日)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kjxx.cn)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2014年8月11日-15日现场确认并缴费,考试前一周考生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地址: 市直、海港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的考生统一到秦皇岛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基地(民族路亚泰商场对面医药商场六楼)现场确认、报名缴费。其他各县区的考生到所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现场确认、报名缴费。考生必须本人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到现场确认报名。
(四)考试安排
考试开始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系统随机编排考场,结束时间根据全市报名人数考完为止。
五、考试费用
根据冀价行费[2007]34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次50元,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辅导资料,由考生自愿购买。
六、成绩发布和资格证书申领
考试成绩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并显示。省财政厅于当次考试结束20日内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合格人员名单。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到考试报名确认点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市财政局公告为准。
七、发放2014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在市无纸化考试基地(医药商场六楼)报名参加2014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4年8月14日起,到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红旗路233号政务服务大厦)一楼财政局窗口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其他县区报名的考生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
二0一四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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