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范围
凡在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且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以及准备将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各考区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在本地区工作、学习或本地区的常住人口或本人户口所在地。
二、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报名网址
自治区财政厅在每年度的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通知或公告中明确当年的考试批次、报名日期、打印准考证日期以及考试日期等。
各考区的考试事宜安排,考区财政局会计科在当地会计网和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通知或公告。
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考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栏目中实时显示近期以及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批次信息。
考生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http://116.113.106.172/acms/)报名。内蒙古会计网(www.nmgacc.cn)实时链接。
四、报名信息申报
考生报考时,对申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即本着诚信的原则由考生本人亲自在报名系统中如实申报,考生申报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准确的信息。由于考生申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信息错误而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考前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将对考生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一旦信息审核通过,包括身份证件号码、姓名、照片、学历、民族、考区等所有信息在下一个考试批次报名之前不能再进行修改。
考生电子照片标准、要求:
考生报名时需要上传本人近期1吋免冠、不着制式服装、正面电子彩色证件照片(背景必须是纯白色)。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文件大小在15至20K之间;照片必须能真实、完整、清晰地表现考生外貌(露额、脸、鼻、眼、耳、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
考生上传的照片必须提前冲印多张备用。考试合格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申请重新补发证书时,必须携带该原版照片领取证书。否则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将不予签发证书。
五、报考科目、考试大纲、报名次数、考试时间、合格标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各门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报考并通过。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执行财政部颁布的统一考试大纲,各科目考试试题由财政部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不超出考试大纲。
每年允许报考的次数(考试批次)自治区财政厅在每年度的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通知或公告中明确。
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个科目考试时间总计为180分钟。三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途不休息、不退场。考试成绩分别计算,待最后一门考试科目考试结束后,考试计算机屏幕显示考生的三科考试成绩。
成绩合格标准由财政部制定,财政部没有另行制定合格标准时,每科60分为合格标准。考生同一考试批次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缴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携带证件
考务费50元/科目/次,统一在网上支付,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开通网上付款功能的银行卡。具有网上付款功能的银行卡可以为任何一名考生支付考务费用。
考务费发票,请考生在本批次报名试结束后15天内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领取。15天内不领取,不再受理,各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汇总开具一张发票上缴国库。
考生报名成功后,在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日起段内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日期、地点、时间和要求准时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成功后没有到场参加考试视同为缺考,缺考后不安排补考,不退考务费。
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报名时申报的身份证证件原件以及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如果遇到身份证证件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驾驶证等其他类型证件、证明一律无效。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
考生在同一考试批次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的6个月内持报名时申报的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高中及以下学历不要求)、报考时上传的原版照片、在校学生证明(如果选择了是会计类专科以上在校学生)以及能证明属于属地报考的证明(户口或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在读学校证明等)到报考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接受信息核查并现场领取证书。信息核查发现有不真实信息,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不予签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领取证书的,视同考生自动放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批次考试成绩不能再作为领取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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