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统一考试考务规则,统一考试命题和制作考试题库,统一考试合格标准,监督检查考试考风、考纪,严肃考试纪律。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财政局负责实施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
为确保我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1、报考人员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考试通知自行登录自治区财政厅(http://www.nxcz.gov.cn)网站,注册个人信息。
2、报考人员信息审核和缴费确认,按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公布的时间执行。报考人员在网上完成报名注册,在规定的时间复核自己的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红底)并成功提交信息后,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信息审核和缴费确认。没有进行信息审核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未完成报名,不予编排考试。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
1、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2、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考生必须报考全部三科科目,无免试科目。
四、报名办法
1、我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http://www.nxcz.gov.cn),选择主页中的“会计管理”栏目进入。考生可随时登录网站注册报名。
2、为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及诚信体系建设,我区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考生须知》中所列文档,签订网上报名协议,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红底),如果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名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3、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主页,在阅读并同意相关公告、协议后,可根据网页的提示,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号及姓名来注册自己的登录信息(包括登录名和密码),填写登录信息后进行报名操作。报考人员必须在选择的考试日期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信息审核和缴费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4、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进入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前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前不能及时办理的,视同放弃本次考试。
五、报名流程
1、登录网站http://www.nxcz.gov.cn;
2、查看报名须知、接受用户协议;
3、注册考生登录信息;
4、填写报考信息;
5、核对报名信息,签订电子承诺书
6、确认信息并提交;
7、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信息审核和缴费确认;
8、审核通过以后登录网站确认报名是否完成。
六、考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1、考试时间和地点: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执行。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在公布的时间进行打印。
七、考试内容及题型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财政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作为考试范围,并统一使用财政部根据新版考试大纲组织建设的新版无纸化考试题库。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各科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2、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3、考试时长: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采取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的方式。同时每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该科目考试结余时间其它科目不能续用。
八、报名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网络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0]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收取60元。
九、考试成绩的发布
各科目考试答题完成后,会即时显示各科目成绩。当期考试全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自治区财政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通过的考生可上网打印合格通知单,在规定日期内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十、合格通知单及证书的领取
凡参加考试的考生,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一科考试成绩不合格,其它科目成绩作废,不再作为下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央及区属企业、单位按属地管理),逾期不办理者,视同放弃。
申请办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成绩合格通知单(报名网站自定打印)。
2、身份证原件。
3、与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红底)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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