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政策法规 > 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来源:财政部 2008-9-13 11:51:17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条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本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第三章 披露

  第七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二)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三)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四)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五)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六)其他职工薪酬。

  第八条 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补偿标准等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披露。

文章搜索
苏苏老师
在线名师:苏苏老师
  苏老师多年从事考前培训、辅导的教学工作,曾在多所大学及培训机...[详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