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系统管理员职责
1.为保证无纸化考试的顺利进行,系统管理员应确保考场服务器和考试用机器及软件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2.考前检查考试用计算机及电源、电线、电缆等硬件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考试要求。
3.考前一周,向考点汇报考试用机房准备情况。
4.考试前1天作好考试环境和考试软件的调试工作,下载考生信息和考试题库并打印考生签到表。
5.考试用机安装调整完成后,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考试用机。
6.考试期间,系统管理员必须在场,随时处理解决考试中计算机出现的各种问题,排除故障,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7.考后及时上报考试信息并作好考试机器的整理工作。
四、巡考人员职责
巡考人员由盟市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委派,各考点必须至少配备1至2名巡考人员。
2.自治区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各盟市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派远程巡考人员,远程巡考人员不到达考试现场,可通过监控系统进行巡考。
3.巡考人员必须是由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的人担任。
4.巡考人员的职责是监督、检查、协助考点做好各项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监督、检查考点的考风考纪,违纪行为的确认和处理,考点和考场的布置,考务资料的准备。
5.巡考人员要严格履行巡考职责,坚守岗位,不得收受贿赂,不得向考点提出工作需要以外的要求,违者将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6.巡考人员要提前1天到达考点,检查考点的考前准备工作,如发现问题,会同考点主考限期整改,并参加考点考务工作会议。
7.巡考人员要求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检查考点、考场布置情况和各考场监考人员的到岗情况。
8.巡考人员在考试期间,须佩戴统一的巡考证,对每一考场进行巡视,并对考生的证件进行抽查,发现有违纪行为的问题要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9.巡考人员若发现考点或某个考场有大范围作弊现象,应通知监考和主考,令其立即制止,无效后,应立即向考试管理机构汇报,经批准后,宣布整个考点或考场本场考试的成绩作废。
10.巡考人员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监考人员应促其立即改正,并向考点主考反映。对无明显改正的监考人员,须向主考提出撤换。
11.每场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要监督、检查《考场记录表》的填写等具体实施情况。
12.巡考工作结束后,巡考人员要及时填写相关巡考表格,并在考试结束后交考试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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