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
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鲁财会[2007]35号
各市财政局:
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网络化考试系统即将开通运行,为保证考试公开、公正和考试系统的规范、安全运行,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省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各市财政局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进行考点的考察、设置及监管工作。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二○○七年七月六日
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05〕33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山东省行政区域(不含青岛市)内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机构、考点、考生,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
第三条 申请参加考试人员必须符合《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鲁财会〔2005〕33号)第六条规定的报考条件。中华会计网校
第四条 报考者应在报名截止日前,携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底)、身份证(外籍人士凭护照,军人凭军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到所选定的考点办理报名手续,按要求填写“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考。
第五条 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财政部统一制订的考试大纲,由山东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考试命题和制作题库、统一制定考试合格标准;考生使用计算机答题,组卷、判分自动进行,成绩由省财政厅统一确认、公布。
第六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考试用时分别为90分钟,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用时为120分钟,珠算考试用时执行鉴定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第七条 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A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2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B类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
第八条 A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达到合格标准、B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成绩一次同时达到合格标准,视为考试合格。考试合格的考生由设区的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查、验印、核发考试合格成绩单,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市会计管理机构审查、验印、核发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珠算科目须参加各级珠算协会组织的等级鉴定并取得五级以上(含五级)鉴定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和珠算等级证书长期有效。考试合格单和合格证书作为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全省通用。
第三章 考试方式、考试时间
第九条 考试采取使用计算机答题方式。原则上每季度第二个月1-20日为考生报名时间,每季度第三个月为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报名和考试时间,省财政厅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