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适应管理方法、技术手段和组织程序等的新变化,我们对财政部于2005年1月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中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作出如下说明:
一、修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6号)是我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纲领性文件,颁布至今已逾6年,对于规范和促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市场经济越发展,会计人员管理越重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会计人员队伍规模日益壮大,会计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信息技术手段逐年更新,客观上对会计人员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现行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在管理方法、技术手段、组织程序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当前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需要,有必要对其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工作范围
现行《管理办法》规定了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工作岗位,包括:(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考虑到各单位设置的会计工作岗位各不相同,现行《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计工作岗位也难以涵盖所有。《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了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范围。因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借鉴《会计法》第十条,从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角度,规定了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范围,包括:(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二)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
现行《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强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根据《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有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题库、统一标准”精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保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的基础上,规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为无纸化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无纸化考试题库、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发布。
(三)关于珠算考试
现行《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二者选其中。
考虑到珠算是我国传统的会计核算工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保留了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考试科目,同时将珠算考试要求授权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由其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情况确定。
(四)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
现行《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适应了没有推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前的客观环境,包括:(1)制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命题;(3)实施考试考务工作;(4)监督检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
随着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推进,适应这一客观环境变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应调整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包括:(1)制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软件系统的建设及管理;(3)接收并管理财政部下发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4)组织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5)监督检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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