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则5:
会计电算化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出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置桌面右上角备查;其它随身物品(手机调整到关闭状态)放到考场指定的位置。不按要求携带证件者,监考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考场。
三、考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场次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考试系统时,按屏幕提示进行操作。在系统弹出身份信息窗口时,考生须认真核对,发现错漏须及时向监考人员提出。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六、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考场安静,独立答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抄袭他人答案、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舞弊行为。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考试成绩。
七、考生在考试中不得离开考场,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八、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考生交卷应按软件提示存盘。提前考完的考生须经监考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喧哗。
九、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电、机房严重故障等),需延期考试时,由考点另行通知。
十、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安排,爱护机房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考场内禁止吸烟。
十一、考生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理。
附则6:
会计电算化考试监考守则
一、会计电算化考点应当配备考试系统管理员,职责有:
(一)系统管理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考试题库、考试系统参数及密码严格保密。
(二)系统管理员应具有扎实、全面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机器维护经验。
(三)负责考试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维护工作,保证系统、网络等方面的正常运行,并协助监考人员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四)严格按照规定开放和封闭考场。开始考试前30分钟,启动服务器,开启计算机,调到考试界面。
(五)在出现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和监考人员共同确认,如属于系统本身故障,可允许考生重考;如属于考生的原因造成故障,不得重考。
(六)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检查本场考试是否正常,如果不正常,应及时做好记录。
(七)考试结束后负责下载本次考试信息并及时将考试信息汇总、上报。
二、每场考试设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当熟悉《会计电算化考试考场规则》和《会计电算化考试监考守则》。
三、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程序;监考时应在考场内流动巡查,不要固定站在考生的座位旁。不得擅离职守,监考人员不得在场内吸烟,从事监考以外的其他行为,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四、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带由考点统一印发的监考标志。
五、开始考试前15分钟,监考人员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监督考生将随身携带物品(手机和寻呼机设置为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并向考生宣读《会计电算化考试考场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六、监考人员不得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在考生对试题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应当众回答,但不得解答试题或暗示题意,不得与考生私下交谈,也不得替考生进行操作答题。
七、监考人员应掌握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的处理原则和方法。若遇系统故障、死机等问题,应请系统管理员一起确认并进行处理,处理情况要如实进行记录。
八、监考人员不得擅自提前开考或延长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九、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监考人员对考生缺考、违纪等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准确、详细地填写在考场记录单上。
十、监考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抄袭或下载考试试题,一经发现,当场撤换,取消监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