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国会计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为统领,以推动会计工作转型升级为主要目标,围绕“四个坚持”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发挥会计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
一是坚持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与强化日常会计监管并行。加快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切实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同时,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管职能,理顺会计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加强对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并重。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等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同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等,进一步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切实推动会计工作由以核算为主向核算与管理并重转型。
三是坚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并举。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继续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下放后的衔接管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转变管理理念和监管模式,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业监管效能。加快研究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取消后加强会计人员管理的有效方式,转变会计人员监管方式,重点突出对其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代理记账业务的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推动代理记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四是坚持助力“引进来”与“走出去”“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并驱。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在巩固与我国香港地区、欧盟会计准则等效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金砖国家会计准则交流合作机制,适时启动与金砖国家以及东盟“10+3”的会计准则等效谈判工作。系统研究制定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等重大会计政策。积极参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制定工作,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政府会计准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按照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会计服务市场开放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会计服务市场开放双边和多边磋商谈判等工作。推动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积极服务我国对外投资,扩大业务领域、参与国际竞争、延伸国际触角。
具体包括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会计法制建设和会计监管工作。一是加快研究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配合条法司,完成《会计法》《注册会计师》修订前准备工作,力争将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列入2018年国务院立法计划,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法律法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约束力,完善会计责任制度和违法违规问责机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执业质量,推动将会计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关于“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管,强化法律约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指示精神,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审计署,制定印发进一步改进会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体系的意见措施。三是联合有关监管部门,采取“以会代训”等灵活的培训方式,强化对有关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对象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效果;同时加强对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会计监督职能。
(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发布负债、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租赁、收入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相关准则应用指南,并组织开展2017年度政府会计课题研究。二是适时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相关补充规定、系列新旧衔接办法。三是组织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培训,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四是适时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职业年金基金等会计制度,安排部署新制度实施工作。五是研究制定并批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会计核算办法。六是认真履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理事职责,深化政府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继续做好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完善及有效实施工作。一是服务财政工作大局,继续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三去一降一补”相关会计规定工作,适时出台配套的会计处理规定。二是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XX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继续密切跟踪国际准则最新动态,研究并适时启动我国相关准则的修订完善工作。三是积极做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实施工作,研究启动我国保险合同准则的修订工作。四是积极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和企业实际情况,掌握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分析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做好年报分析工作,研究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四)积极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一是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印发若干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同时,借鉴有关课题研究成果,继续研究制定相关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二是做好管理会计案例的筛选、整理、讨论、完善等有关工作,加快构建管理会计案例库。三是做好2016年度管理会计专项课题研究、日常管理、中期检查、结项评审等工作,组织开展2017年度管理会计专项课题公开招标工作。四是继续加强管理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学习经验,加快推进我国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五)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政府内部控制规范;落实社会组织改革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二是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搭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系统,全面掌握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实施内部控制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促进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三是继续联合证监会,总结分析2016年我国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撰写并发布年度分析报告。四是加强对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内部控制规范的全面有效实施。五是召开新一届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会议,完善委员会内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委员会的“智库”作用。
(六)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化标准建设水平。一是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推动跨部门财务监管数据标准化合作,推进通用分类标准在证券监管、保险监管、国资监管等领域的应用实施。二是开展会计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试点实施工作,选择试点单位就会计软件接口标准在会计监督、会计资料电子化归档等方面的应用进行试点,总结形成标准符合性测试用例。三是继续开展XBRL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案例库,加以宣传和推广。四是继续深化XBRL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XBRL国际组织、ITCG例行会议,与XBRL国际组织合作推动XBRL应用标准制定工作。
(七)深入开展会计人才建设。一是继续做好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选拔招收新一期企业类会计领军学员,组织第12次联合集中培训,举行会计领军人才毕业活动,加强对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搭建衔接有序、科学合理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梯队。二是部署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研究分析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和中央有关单位实际培训需求,组织上报2018年培训计划,下达培训任务,会同国家会计学院做好素质提升工程日常培训管理工作。三是积极与人社部沟通,研究修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制度,研究推动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试点,稳妥推进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四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研究制定会计从业资格相关衔接制度,扎实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五是积极与人社部、教育部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工作,研究论证会计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推动完善会计专业学位系列体系。
(八)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一是继续加强行业法制建设,做好24号令修订后的贯彻实施和配套制度的制定完善工作。二是加大对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行业审批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地方省级财政部门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转变监管理念,加强部门协调,切实强化后续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三是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合理布局,继续鼓励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合伙制组织形式,优化事务所内部治理,强化事务所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四是做好“四大”本土化2017年底过渡期满后的全面评估工作,制定衔接和后续管理政策。五是研究推动建立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在地方医院高校注册会计师审计试点的基础上,选择部分省份进行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试点。六是会同证监会严格证券资格事务所管理,以证券所年度报备为抓手,继续组织开展实地核查。七是按照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继续深化会计服务市场开放合作,继续配合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做好CEPA、WTO、RCEP等会计服务市场开放双边和多边磋商谈判等工作。
(九)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一是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机构治理结构改革,认真做好国际财务报告基金会受托人竞选、理事会理事竞选等助选工作,充分发挥我国在监督委员会和受托人等治理结构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各层面事务。二是密切跟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进展,深度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反馈意见,切实维护我国利益。三是积极参加亚大会计准则机构组活动,发挥副主席国作用,并为担任主席国做好准备。四是在巩固与我国香港地区、欧盟会计准则等效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金砖国家会计准则交流合作机制,适时启动与金砖国家以及东盟“10+3”的会计准则等效谈判工作。五是在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推动资本市场有序双向开放背景下,系统研究制定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会计政策,保护我国投资者利益。六是适时启动国际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为在会计国际交流工作中储备一批国际化人才做好准备。
(十)扎实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对历次全会点题的会计相关举措开展理论攻关,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价值、国际影响的会计理论和方法。二是着力推动学会智库建设,更好发挥会计专家的智力优势,通过研究专报、成果要报、专栏专题等形式,向有关方面提供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改革相关研究成果。三是进一步搞好学术活动,激发学术活力,努力营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努力推动会计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的优化,积极倡导求实、创新、精炼的学风文风。四是进一步完善会计学术领军人才和会计名家选拔培养工作,引导学术领军人才和会计名家更好地服务中国财政会计改革实践。五是进一步探索高水平学术期刊的办刊规律,在努力提高《会计研究》《中国会计研究》(英文版)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同时,不断增加刊物的可读性,以及对会计改革与发展实践的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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