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入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1.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央提出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的要求,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按照“以评促建”的原则,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
2.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报告格式,明确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工作组织、格式内容、汇总方式、报送路径、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内容,推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3.研究制定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为引导和推动小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及应对能力,促进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研究制定了《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有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拟于近期正式印发。
4.发布2015年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分析报告。全面总结2015年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联合证监会会计部、上市部及山东财经大学,对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形成了《我国上市公司2015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待财政部、证监会部领导审定后,正式对外发布。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在全部2827家上市公司中,有2678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其中评价结论为整体有效的有2649家,占比98.92%;评价结论为非整体有效的有29家,占比1.08%。有2297家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或者鉴证,其中标准无保留意见2191家,占比95.43%;非标准意见105家,占比4.57%。
5.做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的更名换届工作。改组原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更名为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扩展工作层面、扩充专家队伍,协同推进我国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与实施工作。同时,根据各单位领导分工调整情况和职务变化情况,调整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部分委员,并印发通知,公开选聘第四届内部控制咨询专家。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积极响应、踊跃申报,共收到317份咨询专家申报材料。经认真审查,待报部领导审批后,遴选产生出新一届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和咨询专家。
6.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入参与美国科索(COSO)新版风险管理框架的修订工作,结合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践,起草了我国对COSO新版风险管理框架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COSO委员会反馈。深入开展与美国COSO委员会、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以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等机构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七)持续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
1.制定发布通用分类标准保险业和证券业扩展模块。进一步完善通用分类标准的行业扩展,制定并发布了通用分类标准保险业和证券业扩展模块,推动通用分类标准在保险和证券行业的实施,有效降低了保险、证券公司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的工作量,提升行业财务报告数据的可比性。
2.制定发布通用分类标准公式模块。为配合通用分类标准的实施,保证实施企业报送的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格式财务报告的质量,对通用分类标准的公式模块进行了升级,进一步丰富了通用分类标准公式链接库校验的类型。
3.完成会计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的制定与评审工作。按照《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完成了会计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的制定和评审工作,并将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后正式作为国家标准发布,降低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和审计工作信息化成本。
4.不断加强会计信息化领域的国际交流。深度参与XBRL国际组织的相关工作,参加了两次XBRL国际组织理事会会议和一次全球XBRL大会,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类标准咨询组相关工作,积极发表中方意见,展示我国XBRL应用成果。
(八)全面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1.扎实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推动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将原委托中直管理局和国管局负责的中央在京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认定职能移交北京市财政局。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无纸化考试题库建设等各项管理政策制定工作。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针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高风险业务,制定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专项内控办法》。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研究会计从业资格取消后的政策措施。
2.稳步推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加强改革试点,印发了《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无纸化试点范围。会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命(审)题工作方案、命题原则、命题要求,组织试题审定,确保试题质量。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各项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加强与工信部、人社部、公安部的沟通协调,全力打击会计资格考试舞弊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截至2016年底,全国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404万人,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169万人,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13万人。
3.进一步推动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印发了《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统筹谋划第二个十年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全面推进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选拔了第十二期企业类和第六期行政事业类各65名会计领军学员,隆重举行了93名全国会计领军学员毕业活动,成功组织了第11次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联合集中培训,招收10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学员。截至2016年底,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累计招收38个班1587名学员,先后有18个班601名学员顺利毕业,先后招收特殊支持计划3期共27名学员。部署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明确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和国家会计学院在2017年度的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
4.推动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组织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和全体会议,修改完善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研究制定《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制定了《MPAcc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2016)》,评选优秀教学案例和优秀学位论文,加强案例教学,多举措提高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九)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行业法制建设。推动修订《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工作,并委托吉林、上海等9家专员办进行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配合条法司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24号)的修订送审工作,健全制度保障。
2.强化会计师事务所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下放后的衔接管理。组织40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开展培训,提示风险,明确监管要求,切实提升行业执业水平。配合部信息网络中心加快对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强化过程和动态监管。
3.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监管。针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两年来因执业质量多次受到行政处罚,联合证监会发出公告,依法责令利安达暂停承接证券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
4.拓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配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财政预算制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重大改革,完成了《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研究》课题研究工作,并形成了专项研究报告。探索建立 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体系,拓宽事务所从事公共服务业务范围,提高事务所专业服务能力。
5.稳步推进会计服务市场开放。落实对港澳会计优惠政策,支持和规范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港澳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内地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成功举办“聘任香港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会计咨询专家座谈会”及聘任仪式。配合金融司对境外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审计监管问题进行研究。开展WTO、RCEP、中美、中韩、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中国—东盟自贸区等会计服务市场的开放磋商谈判,加强会计服务市场双边和多边交流合作。
6.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周密稳妥地推进原“四大”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后续工作。强化对H股资格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监管。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备案、证券资格事务所日常变更备案等行政管理工作。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8445家(含分所),执业注册会计师105407人,行业从业人员超过30万人。
(十)全方位开展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
1.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治理结构改革。协助余蔚平副部长顺利当选监督委员会正式委员,并积极做好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治理层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协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中国受托人金立群处理日常受托人事务,并做好朱光耀副部长参选基金会受托人的相关准备工作,继续巩固我国在基金会的话语权。做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咨询委员会中国委员的申报工作,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陈信元成功当选咨询委员会委员。做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中国委员的竞选工作,中国人寿副总裁杨征成功当选解释委员会委员。做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资本市场咨询委员会中国委员的推荐工作,中信证券唐臻怡成功当选该咨询委员会委员。做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相关人选的推荐工作。继续承担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联络办公室工作。开展2016年我部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捐款工作,切实履行我国对基金会的捐款义务。
2.全面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工作。密切跟踪研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进展,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投资性房地产准则、重要性在财务报表中应用项目、基金会章程审议等项目征求意见稿开展国内意见征求工作,并积极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切实维护我国利益。通过会计准则咨询论坛、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等平台,与其他地区或国家就共同关切的议题进行技术讨论,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发声”,在概念框架、公允价值计量、费率管制、政府补助、或有事项等项目上提出我国的关切和主张,切实影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
3.稳步推进会计国际趋同及等效。进一步巩固并扩大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和等效成果,因循我国资本市场开放进程,开展境外机构在华发债有关会计准则适用问题研究,积极探索解决途径。根据部领导关于“在10+3及金融财金渠道下推动会计国际趋同”的批示,与南非、俄罗斯、巴西、印度等金砖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代表,以及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盟10+3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代表就会计准则趋同等效事宜进行会谈,推动金砖国家范围内以及东盟10+3范围内会计准则等效,为有序开放双边或多边资本市场、促进国际贸易及人民币国际化创造良好的会计环境。
4.稳步推进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参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受托人会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会计准则咨询论坛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会议、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会议等机制性国际交流活动,不断提升中国会计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深化中美会计交流合作,建立中法会计交流合作机制。做好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俄对话、“一带一路”高峰论坛、金砖国家财金渠道会议等机制下的会计议题相关工作。积极开展综合报告相关工作,成功推荐我司朱琳同志当选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委员,不断增强与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的沟通交流。
(十一)加强会计学会工作和理论研究
1.积极开展重点改革领域的会计理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财会改革相关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与会计改革发展、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论坛等专题研讨活动,并组织学界专家就五大发展理念指引下的会计理论研究进行专题讨论。启动“全国会计重点科研课题2015”相关研究和跟踪管理工作,协调26项重点课题、52项一般课题的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开展中期检查。
2.积极开展会计学术交流活动。根据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围绕会计改革重点,继续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开展了20次专题学术活动,分别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综述,将会议主要观点、主张和建议等公开发表,或提交给有关方面参考,学术活动的成效显著提高。
3.做好会计学术类领军人才和会计名家的培养工作。组织学术六期开班及在训的学术四期、五期学员开展集中培训,引领学员关注和服务财政会计改革工作。发挥领军人才的专业优势,积极组织学员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实务公告反馈意见。新选拔10名会计名家培养对象入选“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同时发挥名家的智力优势,就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一带一路”战略与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会计理论研究等专题开展研讨,为会计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
4.加强期刊编审工作。进一步加强《会计研究》和英文版《中国会计研究》(CJAS)的编审工作,规范审稿流程,努力提高审稿工作质量。《会计研究》获得中国期刊协会、中国期刊博览会(武汉)评选的“2016期刊数字影响力100强”称号,被中国学术文献国际评价研究中心认定为“2016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此外,加大CJAS杂志对外宣传推广力度,CJAS杂志的知名度、认可度也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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