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的有关要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1年9月举行。为做好兵团考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七)报考人员须在考试前完成202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共90学时,其中专业课不得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学习方式,网络继续教育可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网(http://btkjw.xjbt.gov.cn:8888/)”,点击“继续教育”完成学习。
二、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4日至6日 |
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财务管理 | |
18:00-20:00经济法 |
五、报名相关事宜
2020年已报名缴费且未申请退费的考生,报名系统自动将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申请、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流程
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站。2021年3月17日-3月30日,报考人员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点击“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考试报名”栏目。
第二步:完成报名注册和信息录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注册,同意网上报名协议后,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近期证件照。注册成功后,登陆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录入。
第三步:现场资格审核。2021年3月17日-3月30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节假日除外)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毕业证、身份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前往选择的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第四步:网上缴费。2021年3月17日-31日,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内完成网上缴费。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同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报名、改报名、退费等事项。
六、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七、其他事项
(一)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前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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