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刚刚结束,如何录取成为考生最为关心的问题。日前记者获悉,11月8日至10日,成考将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成考录取将于11月22日至12月6日期间正式进行,12月22日至29日,将处理遗留问题及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关于录取的有关政策如下:
录取分数线的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均由辽宁省招考办拟定,报省招考委审批执行。确定控制分数线时,专升本按三科成绩划线,高中起点本科按四科(艺术类专业不含数学)成绩划线;高中起点升高职高专按三科(艺术类专业不含数学)成绩划定;医学类单独划线。
体育、艺术各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同科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70%,专科不低于60%;史论、编导专业不低于相同层次的90%。全国统考总成绩进线后,招生学校按术科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其术科平均成绩须及格以上。
录取新生的原则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等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2)辽宁省成人高校的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分为现场局域网和远程广域网两种形式。为减少网上录取工作的复杂性,省招考办不再进行对录取新生流失后的补录工作,录取工作于12月底前结束。
调剂录取
针对成人教育的特点,录取时省招考办可根据考生数量、质量等实际情况采用网上浏览方式,向学校提供未被录取的合格生源,进行必要的调剂录取。
对生源不足20人而不能开班的专业,可征得考生同意录取到原报学校相近专业,也可录取到第二志愿学校或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对确实不能转录的考生可保留录取资格一年。
高中起点升高职(高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的招生,如上线考生不足,可降低分数要求向招生学校投档,但最低不得超过同类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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