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将于11月下旬开始
我省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揭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日前确定。考试成绩将陆续由各县(市、区)招办安排通知考生本人。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生源情况,省招委划定了今年我省各批次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专科起点升本科215分;高中起点升本科文科、理科305分,艺术类229分。普通高校(不含高职学院)及教育学院专科(专科Ⅰ)分数线,文科、理科155分,艺术类103分,体育类109分;其它院校专科(专科Ⅱ)分数线,文科、理科125分,艺术类83分,体育类8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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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专I |
2006年 |
2005年 |
2004年 |
文科 |
155 |
150 |
130 |
理科 |
155 |
150 |
130 |
艺术类 |
103 |
100 |
87 |
体育类 |
109 |
105 |
91 |
高升专II |
|||
文科 |
125 |
110 |
100 |
理科 |
125 |
110 |
100 |
艺术类 |
83 |
73 |
67 |
体育类 |
87 |
77 |
70 |
高升本 |
|||
文科 |
305 |
300 |
300 |
理科 |
305 |
300 |
300 |
艺术类 |
229 |
225 |
225 |
专升本 |
215 |
240 |
240 |
远程网上录取11月底开始
录取工作实行“成人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和院校招生计划投放电子档案。成人高校在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对成人高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
录取时间在11月底至12月上旬,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专升本及高起本专业;第二批:普通高校(不含高职学院)及教育学院的专科专业;第三批:其它院校的专科专业。
采取网上补报志愿办法
在录取中,若有关批次、院校生源不足,将为上线考生提供补报志愿机会。为方便考生,今年我省继续采取网上补报志愿办法,暂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相应专业将在网上公布。补报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补报志愿时,必须登陆浙江招生考试网(cr.zjzs.net),凭准考证考号码和网上报名时的密码,方可进行网上补报。补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统一录取照顾政策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年满25周岁(198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加分不累计。
对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超过20分。
为鼓励和支持在职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提高学历层次,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
电大、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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