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甘肃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甘肃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仍实行局域网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录取批次和时间
甘肃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招生院校、学历层次、考生志愿分三批进行。11月17日开始,12月5日结束。各批次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表1.
第一批:投放专科起点升本科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和高中起点升本科第一、二志愿及服从调剂考生档案。
录取时间:11月17日下午至11月21日。
第二批:投放专科起点升本科第二志愿考生档案及高职高专类第一、二志愿考生档案。
录取时间:11月24日至11月28日。
投档及预录比例:
投放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为:专科起点升本科按计划数的100%投档录取。高中起点升本科第一志愿按招生计划的120%发档,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录取。高职高专类第一志愿考生按招生计划的120%发档,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录取。第二志愿按计划缺额数投档。
第三批:调剂录取及处理遗留问题。
录取时间:12月1日至12月2日。
投放第二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投放服调考生补缺。
12月3日至12月5日统计汇总。至此,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二、网上录取的院校和地点
凡在甘肃省按隶属关系下达招生计划并在甘肃省2008年《招生通讯》(第32-33期)上公布的省内外成人招生院校一律参加局域网录取。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凭身份证、工作证和介绍信等证件领取录取人员工作证和登录密码后,方可进入录取现场参加录取工作。由于条件有限,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人员食宿自理。11月17日上午九时在中山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会议,请所有院校招生工作人员准时出席。
录取地点:兰州市庆阳路195号15楼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络中心联系电话:0931-8440682、8440690、8440629三、录取经费根据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甘价费[1999]269号文件规定,招生院校按每生100元的标准向我办缴纳招生录取费。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