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
(一)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由于具有团体性以及与自然人自然属性上的差异,其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相比较,也有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法律、行政命令和其章程、目的的限制,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具 有_般性,他可以享有法律范围内的任何权利和承担任何义务。法人的活动范围受到其设立目的 限制。
2.法人不能享有某些属于自然人固有的因身体、生命、年龄、亲属关系等产生的权利义务。法人 可以享有名称权、名誉权,但不能享有以肉体为前提的人格权,如肖像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 法人不能像自然人那样享有继承权。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法人成立时发生,于法人依法撤销或解散时终止;而自然人的民事权 利能力则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二)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人虽然和公民一样,也享有民事行为能力,但两者的行为能力并不完全相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以下的特征:
1.法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一起发生和消灭,两者的开始和终止的时间完全一致。而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开始和终止时问并不一致,是先有权利能力,后有行为能力。
2.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完全一致,由于法人的权利能力是特殊的,法人的行为能力也是特殊的。 因此,各个法人彼此的行为能力也并不一样。 ’
3.法人的行为能力由它的机关或代表来实现。法人机关或代表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法人承担其法律效果,这是由法人是社会组织的特点所决定的。
4.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一种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没有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
(三)责任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承担良事责任的资格。这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能力。凡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民事主体,将对自己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人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基于公平理念,也应当具有民事责任能力。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指法人在其权利能力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资格。《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以下特征:
1.法人须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负责。《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以此推之,非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义进行的行为,应由所代表的法人承担。法人对法定代表人所负的责任,包括侵权责任。 2.法人对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负责。所谓职务行为是法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法人参与民事活动不可能仅靠法定代表人一人去完成,诸多事务还需要其他工作人员去执行。因此,法人不仅要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负责,还要对其他工作人员因执行法人交付的任务而为的行为负责,其中也包括侵权行为所致的民事责任。
3.法人应负的非法活动责任。《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对下列六种非法活动承担责任:第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第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第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债务的;第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第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第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法人的变更、终止和清算
(一)法人的变更
法人的变更,指法人存续期间,发生组织机构、活动宗旨、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变化。如分立、合并、法人的名称、住所、资产、经营目的、法定代表人的变化等等。法人的变更,直接影响到企业法人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并会涉及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法人的变更,包括以下方面:
1.法人的分立。法人的分立是一个法人分裂设立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法律行为。又分为创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前者是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的新法人,原法人不复存在。后者是原法人继续存在,只是从中又独立出一个或多个新的法人。
因创设式分立而消灭的法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新法人概括承受;而存续式分立的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依据分立合同的约定或章程的规定承担。
2.法人的合并。法人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无需清算而归并为一个法人的法律行为。合并分为创设式和吸收式两种: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有的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是指一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于其他法人,归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的合并方式。
因法人合并而消灭的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概括地由新设立或继续存续的法人承受。
3.法人的组织性质变更。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形式、性质可能会因各种各样的情况而发生变化,如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成股份有限公司等。这种变更,凡依法须经登记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其他事项的变更。登记设立的法人,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也应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如名称、代表机关、注册资金、住所等。
(二)法人的终止 法人的终止,指法人丧失了法律上的人格。
法人终止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不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依法被撤销。指法人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被撤销。前者如没有存在必要的机关法人依照法规或者行政命令被撤销;后者如法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利益,被主管机关责令停止营业并吊销执照。
2.解散。解散分为法院或主管机关宣告解散和法人自行解散。当法人的目的和行为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时,可以由法院或主管机关宣告予以解散。法人自行解散的,也需要向国家有关机关申请,申报解散的原因及财产、债权、债务处理情况,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解散。
3.依法宣告破产,法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其破产。
4.其他原因。如因爆发战争、国家社会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或重大变化等,使法人失去了法人资格。
(三)法人的清算
法人的清算,指法人消灭时,由清算组织依据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关系。《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法人终止必须进行清算,并停止清算以外的活动。清算由清算组织进行。在我国企业法人解散时,其清算组织由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织。清算组织的职权是对内清理财产,处理法人的有关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了结债权债务,在法院起诉和应诉。如果清算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清算组织应申请宣告破产。清算终止后,法人最终归于消灭。当然,清算组织还应在法人登记机关进行注销登记,并在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
相关推荐:
美好明天 在线课程 |
科目 | 主讲 老师 |
直播 试听课 |
教材 精讲班 教材精讲班 15课时
(1)对教材中所有知识点进行系统讲解 (2)根据近年考试规律对知识点进行重要程度标注(必考/常考/可考或1星/2星/3星等,不同科目略有差异) (3)核心知识点配备模拟题和历年真题进行实战练习 |
重要考点 密训班 重要考点密训班 5课时
(1)总结、提炼重要、核心必考考点,剔除非重要考点 (2)配套密训试题,将考点变考分 |
VIP密训 密卷班 教学时长:3课时
(1)逐题精讲3套核心试卷,列出涉及考点,学会利用知识点答题 预测考试重点方向,巩固答题技巧 强化解题思维 构建成套解题思维 (2)历年真题题库:逐题配备文字、视频解析,了解最新命题趋势,实战训练巩固知识点 |
考前5页 A4纸 考前5页A4纸密押:核心必考点精华集合,
5星重要,是老师们呕心沥血总结出来的, 全部背会,确定再次提分,你懂得! |
报名 |
---|---|---|---|---|---|---|---|---|
下载 | 下载 | 下载 | 下载 | |||||
课程安排 | 15课时/科 | 5课时/科 | 3套卷/科 | 5页纸/科 | ||||
专升本 | 政治 | 大雄 | 报名 | |||||
英语(专升本) | Oriana | 报名 | ||||||
高等数学(一) | 开耕 | 报名 | ||||||
高等数学(二) | 开耕 | 报名 | ||||||
民法 | 肖潇 | 报名 | ||||||
大学语文 | 小元 | 报名 | ||||||
教育理论 | 五月 | 报名 | ||||||
医学综合 | 梦茹,鸿儒 | 报名 | ||||||
艺术概论 | 猗猗 | 报名 | ||||||
高起点专本 | 语文 | 小元 | 报名 | |||||
英语(高起点) | Oriana | 报名 | ||||||
数学(理) | 开耕 | 报名 | ||||||
数学(文) | 开耕 | 报名 |
在线课程 |
AI私塾班
56%学员选择 |
签约保障班
38%学员选择 |
基础提升班
6%学员选择 |
||
适合学员 | ①零基础/多次考试未通过 ②需要全面系统学习 ③自学能力不足/喜欢陪伴式学习(需要全程督学/希望名师领学的学员) ④希望一次顺利录取 |
①首次报考/往年裸考 ②备考时间紧张/答题无思路 ③需要快速提分和高效掌握考试重难点的学员 ④实务较弱,需要提升做题能力 |
①自学能力强 ②能根据老师讲课内容自主总结考试重点 |
---|
在线课程 |
AI私塾班
56%学员选择 |
签约保障班
38%学员选择 |
基础提升班
6%学员选择 |
||
适合学员 | ①零基础/多次考试未通过 ②需要全面系统学习 ③自学能力不足/喜欢陪伴式学习(需要全程督学/希望名师领学的学员) ④希望一次顺利录取 |
①首次报考/往年裸考 ②备考时间紧张/答题无思路 ③需要快速提分和高效掌握考试重难点的学员 ④实务较弱,需要提升做题能力 |
①自学能力强 ②能根据老师讲课内容自主总结考试重点 |
||
---|---|---|---|---|---|
VIP三位一体课程体系 | 学 | 教材精讲班 | |||
重要考点密训班 | |||||
练 | VIP密训密卷班 | ||||
背 | 考前5页A4纸 | ||||
VIP旗舰服务 | 人工助学服务 | 班主任微信1对1 | |||
授课老师微信1对1 | |||||
节点严控 | 考试倒计时提醒 | ||||
VIP直播日历 | |||||
上课提醒 | |||||
便捷系统 | 课程视频、音频、讲义下载 | ||||
手机、平板、电脑多平台听课 | |||||
无限次离线回放 | |||||
VIP配套资料 | 电子资料 | 课程讲义 | |||
3年真题集锦 | |||||
考前5页纸 | |||||
VIP配套保障 | 1年有效期! 有效期结束,未达到录取线申请退费或终身免费学! |
1年有效期! 有效期结束,考试不过科目免费重学1年! |
1年有效期! | ||
套餐价格 | 全科:¥3980 | 全科:¥2680 单科:¥980 |
全科:¥1680全科 单科:¥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