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热点搜索
学员登录 | 用户名
密码
新学员
老学员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考研 > 2022考研大纲 > 考研专业课大纲 > 正文

2016考研法硕大纲解析:百天冲刺指导

来源:考试吧 2015-9-19 9:13:40 要考试,上考试吧! 考研万题库
2016考研法硕大纲解析:百天冲刺指导,更多2016考研大纲、考研政治大纲 、考研英语大纲等,请关注考试吧考研网或搜索公众微信号“考试吧考研”。

考试吧独家策划:2016年考研大纲及解析专题热点文章直播解析

  物权变动模式是法硕(法学)大纲考察的一个知识点,也是一个理论上的难点,物权变动模式在法硕(非法学)考试大纲中没有提及,这也是体现了法学法硕考试与非法学法硕考试相比,在难度上会更难一些。那么本篇主要介绍一下物权变动模式,关于物权变动模式,外国有各种不同的理论,我国也有自己独特的物权变动模式,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一下,物权变动模式大体上分为两种,即意思主义和形式主义模式。

  (一)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

  所谓意思主义,就是指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当事人达成合意)即可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除此之外不再需要其他的要件。

  (二)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

  所谓形式主义,则是指物权变动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之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又可分为物权形式主义的变动模式和债权形式主义的变动模式。

  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

  是指物权变动需要一个单独的物权行为,才能导致物权的变动。即认为物权变动仅有债权法上的意思表示还不够,还需有当事人独立的物权合意,并且这种合意需通过一种法定的外在形式(交付或登记)表现出来,物权才发生变动。

  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

  是指物权因法律行为发生变动时,当事人除了债权合意外,还必须履行登记或交付的法定方式。就是在承认债权意思的同时,承认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采取的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在我国,物权变动的效力受债权行为的影响,不存在独立的物权行为,不承认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扫描二维码关注"566考研"微信,第一时间获取2016考研大纲及解析

考研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考研"

  编辑推荐:

  考试吧独家策划:2016年考研大纲及解析专题微信提醒

  直播解析:考试吧权威名师直播解析2016考研大纲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报名提醒

  考研万题库 考研包过必杀器!科学包过,懒人必备!

  考试吧策划:2016年考研报考指南专题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考研英语一
共计364课时
讲义已上传
53214人在学
考研英语二
共计30课时
讲义已上传
5495人在学
考研数学一
共计71课时
讲义已上传
5100人在学
考研数学二
共计46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84人在学
考研数学三
共计41课时
讲义已上传
4483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版权声明:如果考研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考研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考研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文章责编:songxiaox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