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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

来源:北京农学院 2012-3-2 10:51:20 要考试,上考试吧! 考研万题库
第 1 页:物遗传育种学复试细则
第 2 页:果树学复试细则
第 3 页:蔬菜学复试细则
第 4 页:作物领域复试细则
第 5 页:园艺领域复试细则
第 6 页:植物保护领域复试细则
第 7 页:动物科技学院复试细则
第 8 页:农业经济管理学术型/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农业推广专业复试细则
第 9 页:风景园林学复试细则
第 10 页:专业学位林业领域
第 11 页: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及全日制农业推广复试细则
第 12 页:农业信息化复试细则

  2012年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及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北京农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要求,制定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2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以提高复试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树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促进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的协调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突破120%的比例。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程序

  (一)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公布的2012年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北京农学院2012年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及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简称“复试录取细则”),报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

  (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录取细则”确定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及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调剂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校研招办”,下同)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

  (三)复试程序、复试具体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内容等由学院自定,报校研招办备案,由校研招办网上公布本专业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和地点。

  (四)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复试时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专业复试情况进行检查。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按照校研招办具体要求将“硕士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表”和拟录取意见上报校研招办,经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2012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市研招办。

  三、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

  1、组成:

  组 长:范双喜 陈俐 副组长:张红星

  成 员:卢大新、韩涛、艾启俊、赵建庄、仝其根、徐艺青、刘慧、綦菁华、谭锋、伍军、贾昌喜、陈湘宁、李红卫、张海予、黄漫青、马挺军、张海英、何洪巨、赵晓燕、李武、王芳、王宗义

  联系人:杨校敏

  2、职责: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细则,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组织实施本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确定本院相关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和拟录取意见。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学术型研究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四、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1、学术型:[工学,总分290分,单科成绩均高于38分(满分100分)或57分(满分150分)] 2、全日制专业学位:[农业推广,总分255分,单科成绩均高于33分(满分100分)或50分(满分150分)]。

  (二)接受校外调剂

  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目前只针对农产品加工及贮藏专业,不接受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硕士研究生,2012年我校接受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 符合复试基本原则

  2. 成绩优先。

  3. 本科阶段学习食品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3.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4.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当年在北京地区进入复试的国家分数线。

  5. 调剂志愿为我校单一志愿优先。

  6.我校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非英语及日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7. 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接收调剂生按照考生网上调剂确定参加我校复试的先后顺序确定名单。

  8. 在符合以上原则的基础上,首要考虑调剂生的统考课成绩进行排名筛选(无统考数学的专业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排名,有统考数学科目的专业可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或英语成绩+政治成绩+统考数学成绩进行排名);其次考虑英语分排名筛选;前述排名同等的条件下按照初试总分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9. 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2年4月1日至4月20日)进行,否则无效。

  (三)向校外调剂

  没有进入我校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2年4月1日至5月5日)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但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拟调入招生单位所在地区进入复试的当年基本分数要求。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 资格审查及体检、心理测试

  1、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需4月12日上午8:00—12:00到2号办公楼4031房间进行复试报到,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表”(见附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以供复试面试时使用。资格审查之后请领取体检表并交费。

  2、体检、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体检由校研招办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 4月12日上午8:00—12:00,在北京农学院校医院,体检费每人50元(以学校公布为准);当日下午进行心理测试,地点以学校公布为准。

  注意:体检需空腹查肝功能。

  (二)复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复试满分为250分,复试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部分。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按照“北京农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复试科目要求,农产品加工及贮藏专业考生要参加《食品工艺学》专业课闭卷考试,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考生参加《食品科学概论》,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食品化学》和《食品微生物学》。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在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的第一志愿专业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专业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单独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实验和操作技能,或(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30分。

  3、面试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术道德品质、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质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和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三个部分。

  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1)考生复试时应向报考方向所在系复试录取小组提交由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报考方向复试小组进行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本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

  考生若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也可以提交以供复试面试时使用。

  (2)“专业面试”内容应当量化,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面试中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考核成绩表、考生作答记录及现场录音须保留备查。每名考生专业面试(不包括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70分。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每名考生接受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4分钟,满分50分。

  学术型与专业型同时进行复试

  专业课笔试:4月13日上午8:30—10:30;地点以学校公布为准

  英语口试:4月13日下午1:00开始;地点:食品楼电工室

  专业面试:4月13日下午1:00开始;地点:食品楼315

  实验技能操作:4月13日下午1:00开始 ;地点:食品楼实验室

  同等学力加试:4月12日下午1:30—19:30;地点:2号办公楼4024

  以上时间和地点若出现新的变化,请以学校通知为准。

  六、复试笔试试题命题、试题印制、保密保管要求

  复试命题、试题印制、保密保管工作参照《北京农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管理规定》(科研字[2007]第42号)执行。复试命题、评卷教师及接触试题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在笔试前一天到校研招办印制试题,印制后送学校研究生试卷保密室保管,于笔试开考前一小时之内到校研招办领取;考生答卷应尽快组织评阅,评阅后尽快将答卷和成绩交校研招办。

  七、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部分)之和,总分为25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和初试统考课成绩(英语成绩+政治成绩+统考数学成绩计算)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

  1、公式:初试统考课成绩中加入统考数学成绩的专业(学术型):

  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复试成绩/250)*50+(初试统考课成绩/350) *50

  2、公式:初试统考课成绩中没有加入统考数学成绩的专业(专业型):

  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复试成绩/250)*50+(初试统考课成绩/200) *50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按照 “先来后到”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每一批参加我校复试并确定接受录取的考生,按照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在本专业内排名的高低,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少于国家计划时,原则上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录取为国家计划生。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导师,在考生自愿、第一报考导师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内考生的调剂。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公布。

  在录取阶段,由校研招办向市研招办上报拟录取名单库,根据市研招办检查结果,待校研招办在市研招办统一打印录取名单后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我校硕士生的录取类别以学校公布为准。

  九、其他

  (一)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少量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三)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接待电话:010-80799079/6367;监督电话:010-8079902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201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六)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2012年相关文件不符,以后者为准。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2年4月5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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