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剂
要求:(1)考生分数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对应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前提前进行院内调剂、校内调剂的考生,如分数未达到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则复试成绩无效),并且达到申请调剂学院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2)考生考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考试科目对等,即:统考科目专业可申请调剂对应自命题科目专业,统考数学一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数学二、三等(理学自命题数学可视为统考数学一),以此类推,反之不能申请调剂,原则上只能在同一学科门类申请调剂。(3)调剂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在学校研招网和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不接收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申请,校内调剂不需登录全国研招网调剂系统。(4)申请调剂到085239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见招生简章。(5)单独考试强军计划不能调剂专业。(6)第一志愿已上线或已申请调剂的考生,想放弃原志愿,须由本人提出如下内容的书面申请:“本人经审慎考虑,虽然已上线可以参加复试,仍然决定放弃原志愿进行校内调剂,并知悉‘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的录取优先顺序。(附考生编号、本人签名、需放弃的原志愿学院和专业、日期)”。书面申请交至原志愿学院研究生科办理,方可重新申请调剂。此申请从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复试信息”模块开放之日起开始办理。如原志愿没有上线或复试未录取,无需此申请。如报考学院和专业均不变,只需调剂导师的,可以在学院研究生科资格审查时申请办理,或在复试过程中由学院直接调剂,无需此申请。(7)考生可以申请调剂研究方向,即申请由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也可以申请由非全日制调剂到全日制。 (8)以上要求以教育部最终公布文件为准,如调剂不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则复试成绩无效。
1.院内调剂:报考学院不变,但需调剂专业、研究方向或导师。
说明:考生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调剂申请,打印调剂申请单交学院研究生科,具体办法按学院要求执行。
2.校内调剂:报考学校不变,但需调剂学院。
说明:(1)考生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调剂申请,打印调剂申请单交调入学院研究生科,具体办法按调入学院要求执行。(2)考生专业笔试成绩校内各学院互认,但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考生也可申请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组织的专业笔试(笔试试卷由学校统一调取,考生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是否受理由各学院自定。
3.校外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外校,但需调剂到我校。
说明:(1)第一志愿报考申请调入专业。(2)满足学校和学院的其它要求。
我校接收校外调剂的信息发布在全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校外调剂 | |||
接收学院 |
接收专业 |
电话 |
邮箱 |
009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071006神经生物学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011生物物理学 |
028-83204117 |
chengyuan@uestc.edu.cn |
021医学院 |
105500药学 107200生物医学工程 |
028-83203618 028-83203613 |
medicine@uestc.edu.cn |
031基础与前沿研究院 |
070200物理学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
028-83201896 |
huangwulin@uestc.edu.cn |
除以上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不接收校外调剂 |
注:校外调剂考生调初试试卷时间统一在全国调剂录取结束后(5月上旬),以考生在全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上确认的调剂录取结果为准,无需发送“调卷函”(个别学校特别要求发送的请传真至028-61830153-115)。
六、上报录检
1.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
2.院内调剂优先级由学院自定。
3.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4.拟上报考生经公示、教育部5月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5.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取消所有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待遇。
6.调档: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的新生必须在9月1日前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5月发放调档函,邮寄地址为学校硕士复试系统登记的考生通信地址。委培协议:除强军计划、国防生外,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必须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将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院报到验证处”盖章(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除研招办签字盖章留空外,其他内容均需如实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录取通知书:5月发放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学校硕士复试系统登记的考生通信地址。
七、复试纪律
1.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八、监督与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由研招办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3.研招办投诉和申诉电话:028-61830153-112,邮箱:yzb@uestc.edu.cn。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投诉和申诉电话: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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