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7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73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3个,博士生导师800余人,硕士生导师2000余人。
一、招生计划:
2007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4700人,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2007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5名(专业不限)。主要面向西部12个地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入学形式有统考、联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
二、学习年限:实行以两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毕业满两年(到2007年8月31日止),的专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
b.在省级学术杂志上发表过两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
c.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限报委托培养类别);
5、“MBA联考”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
6、“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办法、时间(10月份)、地点请上网查询。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07年1月,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
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不含听力)和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按教育部规定,从2007年开始,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二级学科、专业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门数不变。
我校自行命题的医学类综合考试科目有以下三种:
①口腔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口腔生物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②卫生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卫生学、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社会医学。
③生物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细胞遗传学。
2、复试:
(1)复试时间:2007年4月。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