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共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毕业两年(至入学时)以上达到大学本科同等学力的专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的,须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五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合格的证明;
3. 年龄不超过40岁,身体健康。
二、报考时间及程序 (注:具体时间及程序以“2007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报名时间: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23:00)在网上提交本人报名信息,11月10日至14日持身份证凭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交费、照相。
考试时间:2007年春节前二周,具体时间见全国硕士生招生简章(报名时通知)。
三、考试地点
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四、招生说明:
2. 2007年部分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进行了调整,请考生注意今年的专业目录。
3. 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供参考,待国家下达2007年招生计划后确定。工学专业招生计划多数为国家计划(除委托培养外),其他专业招生人数均含国家计划、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人数。
4. 根据招生规模各专业可接收1—5名应届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每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办理。欢迎获推荐资格的应届生报考我院,届时可在我院网站上了解相关信息并下载申请表。
5.跨学科考生入学后须补修4—6门大学本科课程。
6.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生以同等学历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7.报名时不确定导师、研究方向。入学一个月后进行导师、研究生的双向选择。
8.招生体检参照高考体检标准执行,根据专业要求,食品科学、发酵工程、旅游管理专业不招收患传染病和携带传染病毒的考生。
9.近年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符合国家统考初试要求的考生,体检合格通过复试的均被录取。
11.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研究生全学程收费标准暂定为15000元、18000元,入学时按协议一次性收取。
12.我院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按学期评定,比例为30%。奖额分别为800元、400元、200元;还设立了研究生科研奖学金,对研究生的科研工作进行奖励。目前公开发表论文的,中文核心期刊每篇奖励400元,一般刊物每篇奖励200元。
注:以上各项内容,以教育部10月份发布的全国硕士生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