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坚实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为准。
四、报名地点: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报考点报名。
五、报名手续:200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见相关通知。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四)政治理论、外国语、高等数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
(五)初试地点由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见黑龙江科技学院复试通知。
(七)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要进行二门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