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MBA联考”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教育部改革调整初试科目的中国近代史、高等教育学、运动人体科学三个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都使用全国统一命题。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仍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值为300分;农学门类的作物遗传育种专业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都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08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可下载,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
2.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可自主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并采取差额方式复试,原则上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3.复试方式一般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复试具体的差额比例、时间、地点、办法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中旬以后到我校各学院(系)网站查询。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5.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时间和方式由各学院(系)确定。
五、体检 学校将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新生入学报到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及调剂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优先考虑其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也可以根据考生的要求调剂到其他院校。
七、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是2.5年—3年的弹性学制。
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应用数学系、电气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所属的学科、专业学制是2年-2.5年的弹性学制。
八、申请硕博连读 为优化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校设有博士点的学科、专业除招收普通硕士生外还试行硕士-博士连读培养,入学后经导师审查同意,可按硕博连读的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在第四学期通过中期考核 后进入 博士生学习阶段,学制一般为5年。招生目录中标有“▲▲”的学科、专业均试行硕博连读。
九、奖学金 我校是教育部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十七所试点高校之一,已从2007年开始实行新的研究生资助办法,建立了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三助”奖学金、单项和专项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新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享受奖学金的人数比例和奖学金额度均高于改革前。各学科、专业的奖学金设置情况请咨询招生院系。
十、其他 1.研究生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的业务课试题。
2.往年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可到研究生院招生主页查询。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