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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C 2.B 3.D 4.B 5.C 6.B
7.A 8.B 9.D 10.D 11.B 12.C
13.A 14.C 15.B 16.A 17.D 18.C
19.A 20.C
二、多项选择题
21.AB 22.ABCD 23.AB 24.AB 25.ABD
三、简答题
26.答案要点:
(1)特殊预防,就是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
(2)一般预防,就是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
(3)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紧密结合、相辅相成。对任何一个犯罪人适用刑罚,都包含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目的,决不能强调其中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
27.答案要点:
(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不以性交为目的,强奸罪(未遂)以与妇女发生性交为目的。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
(2)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对妇女进行猥亵、侮辱,但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对妇女实施性交行为,即使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完成性交行为的,也构成强奸罪(未遂)。
(3)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实行行为,既可以由男性实施,也可以由女性实施,强奸罪的目的(奸淫)行为只能由男性实施。
28.答案要点:
(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或不全面的,以偏盖全的)
(2)刑法分则虽然没有规定见危不救罪,但不能据此得出“见危不救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普遍性结论。见危不救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见危不救者是否有救助的义务及能否履行这一义务。
(3)如果见危不救者没有救助义务,或者没有能力履行救助义务,其见危不救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见危不救者有救助义务、且能履行救助义务,其见危不救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五、法条分析题
29.答案要点:
(1) “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与“暴力、胁迫”方式具有相当性的方法。比如用灌酒、麻醉等方式使被害人陷入到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
(2) “入户抢劫”的“户“是指相对独立封闭的空间,并且是属于家庭生活的空间;“入户”本身应当具有非法性;暴力、胁迫等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
(3)“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中的重伤或死亡结果,与抢劫行为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就罪过而言,包括抢劫过程中故意伤害、故意杀害被害人的情形,也包括抢劫过程中过失致人重伤或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
(4)“持枪抢劫”不应当包括持假枪抢劫的情形。刑法之所以将“持枪抢劫”作为加重情节规定,是因为持真枪抢劫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入户抢劫”等行为具有相似危害性。持假枪抢劫客观上难以产生这种危害性,如果将其纳入“持枪抢劫”情形中,难以保证“罪责刑”相一致。
六、案例分析题
30.答案要点:
(1)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预付部分货款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后潜逃,构成合同诈骗罪。乙与甲事先通谋,与甲一起参与合同诈骗行为,应与甲一起按合同诈骗罪共犯论处。丙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收购赃物罪)。
(2)甲的假释考验期为10年。对甲应当撤销假释,将甲诈骗罪(旧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在假释考验期内所犯的合同诈骗罪(新罪)所判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3)乙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乙协助抓获同案犯甲,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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