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面授课程 模拟考试 实用文档 缤纷校园 英语学习
2010考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专 升 本 | 法律硕士 | MBA/MPA | 中 科 院
四六级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职称日语 | 职称英语 | 博思 | 口译笔译 | GRE GMAT | 日语 | 托福
雅思 | 专四专八 | 新概念 | 自考英语 | 零起点英韩语 | 在职申硕英语
在职攻硕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等级考试 | 水平考试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报检员 | 外销员 | 司法考试 | 导游考试 | 教师资格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管理咨询师
期货从业资格 | 社会工作者
会计职称 | 注会CPA | 经济师 | 统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评估师 | 精算师 | 高会 | ACCA | 审计师
法律顾问 | 会计证
建造师一级二级) | 造价师 | 监理师 | 安全师 | 咨询师 | 结构师 | 建筑师 | 安全评价师
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 | 设备监理师 | 岩土工程师 | 质量资格 | 房地产经纪人 | 造价员
投资项目管理 | 土地代理人 | 环保师 | 环境影响评价 | 物业管理师 |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工程师 | 招标师
执业护士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卫生资格
在线名师:任汝芬老师
西安交大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哲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研究生导师...详细
任汝芬老师
zhangyuqiong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考研 > 在职研究生 > 在职研究生复习指导 > 正文

2010年法硕(非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民法学

2010年法硕(非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民法学。

  三、对大纲重点知识点的梳理

  前已述及,民法博大精深、知识点众多,而且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作为民法的核心部分处处是重点,所以下面所梳理的知识点都只能是相对的,笔者建议考生对于前述的总则、物权和合同(起码对合同总则部分和重点合同类型)部分全盘掌握,不留空白。

  第一章绪论

  对第一节和第二节的知识点理解即可,掌握民法调整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其是私法、权利法;第三节是本章的重点,要掌握并能再认民法的各个基本原则,知道其含义和在我国法律中的体现。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本章讲的是民法的基本知识,是学习民法的基础,应当全部予以理解掌握。尤其要注意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民事权利的类型、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三章公民(自然人)

  本章也是民法基础性章节,对其内容应当全部掌握。要特别注意民事权利能力的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的设定和职责中对被监护人财产处分的限制性规定等。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个人合伙是历来考试的重点,应该彻底吃透。

  第四章法人与其他组织

  本章和第三章一样是对民事主体的规制,属于民法的基础性知识,应全盘理解。主要是要掌握第三节法人设立的原则,此外要注意法人的特征、分类、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一致性。

  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

  在掌握了法理学关于法律行为部分的知识后,这部分的理解应该是不成问题的。本章处处是重点,考生不应落下任何一个知识点,此处不多赘述。特别提醒要牢记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几个例子。

  第六章代理

  理解代理的类型、产生方式和行驶,重点掌握第四节无权代理,尤其是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

  第七章时效与期间

  重点掌握第二节,尤其是特殊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与除斥期间的区别等。

  第八章物权的一般原理

  要了解物权的基本情况,重点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对物权的保护。本章是整个物权法的基础,建议考生全盘理解掌握。

  第九章所有权

  第三节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是本章的重点所在,对第一节和第二节的知识应当能够再认。

  第十章共有

  掌握两种共有的类型、特征、处分以及两者间的区别,同时要特别注意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应掌握其概念、特征、内容,特别注意其管理规则。

  第十二章相邻关系

  其处理原则及各种主要的相邻关系的处理。

  第十三章用益物权

  各种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设立和内容,尤其应当关注地役权,如果说本章有重点的话,那一定是地役权。

  第十四章担保物权

  本章是民法考查中的传统重点,不必赘述。

  第十五章占有

  掌握对占有的保护,了解占有的概念和类型。

  第十六章债权概述

  第十七章合同

  这两章是民法考查的传统重点,尤其是在我国《物权法》颁布之前,甚至占据了民法考查半壁江山,笔者对本部分不欲做太多的赘述。建议考生全盘掌握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同时对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和效果要在对比的基础上牢记,合同法总则部分是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的。

  合同法分则部分,要掌握各个合同的特点所在,比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的,赠与合同可撤销的例外情况,租赁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等。

  第十八章人身权

  大致理解各个具体权利的概念和基本内容即可,注意对其权利侵犯后的赔偿和对权利行使的限制。

  第十九章知识产权

  本章内容知识点分散,分值较低,不值得花费太多时间与精力,可在做历年真题的基础上把握相关基本知识点即可。

  第二十章婚姻家庭与继承

  注意掌握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父亲财产制、代位继承、转继承、遗嘱的有效条件、遗赠、遗产的分割、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第二十一章民事责任

  本章是民法的基本知识,应当全盘掌握。应当特别注意区分各种不同的特殊侵权的法律规则。

  相关推荐:2010年法硕(非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法理学
       201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刑法学
       2010年法硕(非法学)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说明转帖于:考研_考试吧
文章搜索
2010年法硕(非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民法学网友评论网友评论
版权声明 --------------------------------------------------------------------------------------
    如果考研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考研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