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实体法律制度
主要是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等。
22.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一方面要规范和约束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也要规范和约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行政法律关系十分广泛且复杂多样,在形式上很难制定出一个如同宪法、刑法和民法那样的统一法典,它的法律规范分散于众多法律文件之中。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依法行政或行政法治原则,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存在和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23.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事立法、司法和民事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约束功能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一是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互不隶属,能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二是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参加民事活动,作出民事行为,并自主地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与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予以干预、强迫或胁迫。三是公平原则。是指应当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四是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时,应善意无欺,讲求信用,不规避法律和约定:五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24.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成立的法律要件有四项: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法人的功能、设立方法以及财产来源的不同,法人分为四类,即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它主要包括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25.刑事法律制度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简言之,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刑法是指规定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刑法典;广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和单行刑事法律及非刑法规范性文件中的刑事规范。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特有的在刑法的立法、解释和适用过程中所必须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刑法明文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二是罪刑相当原则。它是指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和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罪刑相当、罚当其罪。三是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不论其社会地位、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
26.正当防卫
《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7.刑罚制度
刑罚是由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限制或者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刑罚的体系。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刑罚体系由主刑和附加刑构成。主刑是指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管制是指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和人民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并对受刑人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死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我国刑事立法的一个独创是死缓制度,它与死刑立即执行共同构成死刑这一刑罚方法,而不是轻于死刑的一个独立刑种。
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它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把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 (边)境的刑罚方法。
28.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是实体法所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的重要保障。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
29.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法,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民事诉讼活动以及民事诉讼中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诉讼法的原则:保障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原则;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支持起诉原则。
30.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法定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调整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调整的对象是各种行政诉讼行为和各种行政诉讼关系,主要内容是规定行政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
(二)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三)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原则
(四)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五)合议审理原则
(六)不适用调解原则
(七)司法有限变更原则
(八)复议选择原则
31.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事诉讼特有的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五)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32.我国的仲裁和调解制度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法是调整在仲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法的基本制度包括: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互相协商,互谅互让,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一种活动。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
人民调解是诉讼外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当事人协商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
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其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对特定的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
司法调解是诉讼中调解,是指人民法院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采取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解决民事权益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33.什么是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有哪些要素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 ①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②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外在表现或客观事实,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③犯罪主体④犯罪的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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