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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考研《政治》考前经典总结专题(15)

2012考研初试于2012年1月7日至9日举行,考试吧整理“2012年考研《政治》考前经典总结专题”供广大考生冲刺使用,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2012年考研《政治》考前经典总结专题30个 热点文章

  专题十五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及其方法论

  【解题思路】

  1.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及方法论;

  2.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及方法论;

  3.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辩证关系及方法论;

  4.现象和本质的辨证关系及方法论;

  5.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及方法论。

  【答案要点】

  1.(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①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②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③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④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同因异果、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2)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①“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预见性、自觉性和调控性,趋利避害;②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同因异果、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可以帮助人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照抄照搬的教条主义。

  2.(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牲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①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②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2)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①既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规律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偶然作为科研的机遇,把握有利于发展的机遇,在挑战中抓住机遇,掌握“危机”概念中的辩证法。②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中,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我们要以必然性为墓础,既防患于未然,又要加强危机管理,在偶然事件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和科学态度。

  3 .(1)可能性和观念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可能性与现实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①可能性与现实性是两个内容不同的范畴,具有明显的区别,我们不能把可能性与现实性混为一谈。②可能性与现实性又紧密相连。可能性包含在现实之中,是没有展开的、没有实现的现实;现实性则是已经展开、已经实现的可能,同时又孕育着新的可能。所以,没有现实性也就没有可能性。反过来,没有可能也就没有现实。③可能性与现实性又是相互转化的。现实的发展是不断产生可能、可能又不断变为现实的过程o可能与现实的相互转化是一个川流不息、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绕月探测工程--“嫦娥工程”在当前也是一种可能性,经过艰苦努力,这个可能性就会变为现实性。

  (2)可能性与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掌握现实性与可能性的辩证关系,就要努力在现实性与可能性的转化中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①在实现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过程中,既要注意转化的条件性,又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可能向现实的转化。②既要注意可能与现实联系的复杂性,又要争取最好的可能。这里不仅有在着多样性,而且存在着好与坏两种对立的可能。我们应努力创造有利的条件,克服不利的条件,力争实现好的可能;同时又要未雨绸缪,防止坏的可能向现实的转化,并做好应付这种局面的充分准备。人类实践特别是科学实践活动是一个将可能性不断转化为现实性的发展过程。

  4(1)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现象和本质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①现象和本质是万区别的。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4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而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现象是多变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生动、丰富的,本质是比较深刻、单纯的。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②现象和本质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2)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正是因为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所以我们能够通过现象认识事物本质;同时由于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又要求人们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通过现象揭示本质。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通过现象发现本质是科学研究的任务,因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合而为一,一切科学都成为多余的了”。(人和自然的关系)

  5(1)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内容,没有无内容的空洞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纯粹的内容。事物的内容是无限丰富的,事物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

  (2)内容和形式辩诬关系原理的方法论:①在把握内容与形式这对范畴时,既要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②形式有两种,内在的形式与事物的存在发展具有同一性,一定的内容必须经过特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形式改变会直接影响事物的存在与发展;外在形式的改变可以促进或阻碍事物的存在发展,但与事物本身不具有直接同一性,形式改变时不影响事物的存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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