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考研_考试吧考研_首发2011考研成绩查询
考研网校 模拟考场 考研资讯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经验 考研查分 考研复试 考研调剂 论坛 短信提醒
考研英语|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考研政治|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考研数学|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专业课|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在职研究生

考研备考笔记:法制春秋战国秦的详细笔记

来源:人民网 2009-8-20 14:44:38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本文为中国法制专业春秋战国秦部分的重点笔记。

  欢迎进入:2010考研课程免费试听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研 论坛 

  西周

  1、质剂

  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

  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2、六礼

  “六礼”是西周礼制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是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获准后备彩礼前去求婚;问名,是男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生辰,卜于宗庙,请示吉凶;纳吉,是男家卜得吉兆后通知女家,决定订婚;纳征,又称纳币,是男家送聘礼到女家;请期,是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商请女家同意;亲迎,是新郎至女家迎娶。至此,“六礼”完毕,婚姻成立,西周的“六礼”对后世影响极大。

  3、七出、三不去

  “七出三不去”是西周在解除婚姻方面一套完整的制度。“七出”又称“七去”,是西周男子可以休妻的七项条件,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但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丈夫不得休弃妻子:有所娶无所归(无娘家可归的),不去;与更三年丧(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4、五听

  “五听”是西周时期审理案件的方法,即:辞听,听当事人的陈述,理屈则言语错乱;色听,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如理亏就会面红耳赤;气听,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如无理就会紧张的喘息;耳听,审查当事人的听觉反应,如无理就会紧张的听不清话;目听,观察当事人的眼睛,无理就会失神。

  5、五礼

  即:吉礼(祭祀之礼)、凶礼(丧葬之礼)、军礼(行兵仗之礼)、宾礼(迎宾待客之礼)、嘉礼(冠婚之礼)

  6、五过

  是西周时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是:惟官,畏权势而枉法;惟反,报私怨而枉法;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

  7、“三刺”制度

  西周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应先交群臣讨论,群臣不能决断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断的,交给所有国人商讨决定。

  8、圜土

  土筑成的圆形的监狱,或在地上围起圆墙构成,或者在地下挖成的圆形的大牢。

  春秋战国

  1、竹刑

  公元前530年,邓析综合当时郑国内外的法律规范,编成刑书,刻在竹简上,称为“竹刑”。邓析的“竹刑”属于私人著作,并无法律效力,后经执政者接受,才成为正式法律。

  2、《法经》

  《法经》是春秋末期李悝制定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法经》有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因此将《盗法》、《贼法》列于篇首。从整体上看,《法经》是一部“诸法合体”而以刑为主的法典。

  《盗法》是涉及公私财产受到侵犯的法律;《贼法》是有关危及政权稳定和人身安全的法律;《囚法》是有关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法》是有关追捕罪犯的法律;《杂法》是有关处罚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法律;《具法》是规定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的法律,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其他五篇为“罪名之制”,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分则部分。

  3、《法经》的历史地位

  (1)《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典的体例和基本原则,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标志着中国古代的立法技术已开始走向成熟,成为后世立法的滥觞。

  (2)《法经》的出现有利于司法的统一,便于司法官准确适用法律和定罪量刑。

  (3)《法经》的出现有利于立法的系统化,使立法活动在兼顾历史沿革和横向联系的科学环境中进行,避免重复和抵牾。

  (4)将实体法和程序法大致区分开来,有利于按客观规律指导法律实践活动

  (5)《法经》的出现,有利于法律文献的整理、修订、解释和研究

  4、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主要经过两次变法:

  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主要内容是:(1)以《法经》为蓝本,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加以修订、扩充,制定了秦律,并制定了连坐法,颁行秦国,励行法治(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取消世卿世禄及一切特权(3)奖励耕织,重农抑商

  第二次变法开始于公元前350年,主要内容是:(1)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2)普遍推行县制,县令、县丞等地方官由国君直接任免,集权中央,并统一度量衡制度(3)按户口征收军赋,以利开垦荒地和增加赋税收入

  

  1、法律答问

  法律答问是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之一,是朝廷和地方主管法律的官员对律令所做的权威性解释,它们与法律条文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

  2、廷行事

  廷行事实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之一。“廷行事”即判案成例,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3、公室告

  是指控告主体对其家庭以外的人所犯的杀伤人、偷窃财物之类的行为所提出的控告。

  4、非公室告

  是指控告主体对其家庭内部的犯罪行为向官府提出的控告,对此种控告,官府不予受理。

  5、上计

  “上计”的主要内容是经济活动方面的情况,一般由县及相当于县级的都官向中央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汇报。中央有关部门在对其内容核实后决定有关官吏的奖惩。

  6、秦代的刑法原则

  (1)区分故意(端)与过失(不端)(2)区分有无犯罪意识(3)自首从轻(4)规定刑罚时效(5)共犯加重(6)合并论罪(7)实行连坐(8)诬告反坐(9)规定刑事责任年龄

  7、爰书

  是秦代司法机构的审讯记录和在此基础上整理出来的案情报告。

  相关推荐:名师全面解析:考研备考专业课复习最佳对策
       名师指导:三大秘法轻松拿下2010考研专业课
       考研专业课复习规划:资料不是越多越好
文章责编:gongxia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文章搜索
任汝芬老师
在线名师:任汝芬老师
   著名政治教育专家;研究生、博士生导师;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详细]
考研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考研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考研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