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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纲变化
与2009年相比,今年综合科的大纲变化不是很大,但是这些变化之处尤其是新增的知识点仍然应当作为我们考生复习备考的重中之重。考生应当永远记住:大纲变动之处,必有可考之处!如果没什么可考性,也就没必要对其做任何变动。
2010年大纲中法理学的变化情况如下:
第二章第一节中删除了对第二、第三两个知识点的简述,看起来是一个变化,但其知识点在实质上并无变化;
第五章第一节中,在我国的立法体制中,大纲将“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一元制多层次的立法体制”改为了“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作为一个考点,也并无实质性变化;
第九章第二节执法的原则增加了合理性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两个知识点。
二、法理学在法硕联考中的地位
法理学作为法律的理论根基,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从综合科的分值便可看出:法理学占60分,中国宪法学占50分,中国法制史占40分。这就要求我们在复习过程中向法理学倾斜。
法理攻略:任何一场考试,都要以大纲为准,这是复习备考的一个原则。下面我们就以大纲为依据,来分析一下今年法理的应试攻略。大纲中第九章第二节执法的原则增加了合理性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两个知识点。这无疑是在暗示我们:这个15分的论述题极有可能出现在这里!因为对往年试题的研究发现:每年考试中法理学的论述题大部分出自第十三章法治和十四章法与社会,但是这两个部分的知识点几乎已被考尽,很难找出可以担当论述题这一重任的知识点。所以随着考试次数的增加,论述题的出题点可能会有所转移,而大纲新增加的合理性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两个知识点又具备论述题的可考性。所以,笔者强烈建议考生把这两个知识点作为论述题来准备,笔者认为,2010年的法硕联考入学考试题中,这两个知识点出一道论述或者简答题的可能性极高!提醒大家予以高度重视。此外,学有余力的同学可以适当留意下司法考试中对这两个知识点的考查,作为一种知识储备。
由于法理学的理论性较强,将纯理论知识作为主要考查点的情况应该会有所减少,更多地是结合现实事件尤其是近期的法律事件来考查,这要求我们以现实中的法律事件为参考,力争对法理学的出题方向有一个大体把握。比如今年提得较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三个至上”,虽然这并非指南或者分析中明文列出的内容,但实际上也是法理学的内容,这两个概念在近年的司法考试中曾多次出过论述题,而法硕联考的考核方式比较近于司法考试,所以笔者提醒考生们对此应予以密切关注。
很多同学会觉得法理学非常之枯燥,实质上,法理也是来源于生活之理,用生活之理来阐释法学之理,就不会再觉得法理枯燥、乏味、难懂,反而会觉得法理学原来还是比较生动有趣的。只要能理清思路,把握知识线索,法理学的理解和学习便会势如破竹。笔者认为,可以如此来把握法理学的知识线索:概念(学习任何一个学科,首要的就是搞清概念,明确其内涵和外延)——本质和特征(要了解法律,就要知道它的特征,这样才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来源与演进(知道法是怎么来的)——作用及局限(知道法有什么作用以及它的缺点和不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解释与推理——法与社会。这实际上暗含很强的逻辑关系及先后顺序,把握这一规律,就能在梳理法理知识时做到头脑清晰,思路正确,不至于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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