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4日,研究生考试结束后中央电视台的第一期《焦点访谈》节目报道了记者暗访的北京某考研作弊现场的节目。节目当中揭露的作弊方式和手段可以说是触目惊心。
纵观近几年各种全国性的考试——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职称考试、公务员考试,哪一个没有作弊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国内的考试最严格的莫过于高中进入大学的入学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如果连这样的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顶级考试都没有公平可言,那么我们何谈其它考试的公平公正?诚然只要有考试存在,就无法完全杜绝作弊现象。但如今作弊公开化、组织化,甚至产业化,不能不说已成为一个严重危害社会公正、动摇社会权威的社会问题。
而且上述情况也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基础教育阶段的各种考试。笔者获得一则消息,某中学在刚刚过去的年终期末考试前,号召学生诚信考试,某班响应学校号召组织学生参加诚信应试签名,并声明自愿签名,结果全班没有一人签名,相反,有些学生感到此举好笑。班主任尴尬之余无可奈何。
诚然,考试作弊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如今的社会心理对考试作弊有所宽容也不容忽视。比如,对于学生在一些考试中的作弊行为,很多人认为可以理解,情有可原。当出现个别大学生因为考试作弊被学校勒令退学的情况时,一些舆论还会指责学校的处罚太重,不该随意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甚至,在一些因考试作弊取消学位的官司判决中,很多是学生胜诉、学校败诉。还有的是学生作弊,家长求情,此类情形在中学教育阶段更是常见。在刚刚过去的期末考试中,笔者就遇见多例。某中学期末考试中监考老师发现某学生作弊,立即没收了其作弊证据,并上报了学校。考试结束后,该校校长接到其家长电话,声言孩子学习一向踏实认真,这次因害怕考不好才出此下策,学校能否考虑不要影响其下场考试的情绪,免予一切处罚云云。
另一方面,笔者认为考试作弊之所以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是处罚力度太轻。尽管2004年高考前夕,教育部颁布了《国家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规定只要认定一科考试作弊,所有科目成绩即全部作废。这样的处罚力度与以前比重了很多,但仍然相对较轻。考生作弊被发现后只是取消了当年的考试成绩,惩罚的威慑力不大,考生作弊成本不高,与作弊成功的诱惑比起来,作弊失败的被惩罚结果则显得不痛不痒,故很难有效减少考试舞弊行为。
有关人士提出,必须采取应对措施。首先,笔者认为要争取早日在全社会建立健全诚信体制,如制订诚信记录等。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曾说过,当今社会尤其是教育界,诸如考试作弊、研究中的数据造假、抄袭别人的论文等现象都很普遍。诚实与守信的价值观已经不是滑坡,而是快要消失了。其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制体系,加大惩罚力度,引起全社会足够的重视,使考生不敢作弊。《中国青年报》曾报道过,美国执法部门在国内13个州以及首都华盛顿逮捕了58名在托福考试中作弊的外国留学生。美国司法部官员在声明中说,在托福考试中作弊是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据悉,所有被逮捕的学生都面临阴谋欺诈的指控,如果指控成立,将面临最高5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的处罚。当然,我们不排除美国此次行动可能有其它原因,但采用严刑重典对作弊者重拳出击,以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笔者认为此举值得我们借鉴。实际上我国历代封建王朝对科举考试中作弊考生的处罚也是相当严厉的,每年因为乡试、州考作弊被流放和投牢的考生名录现在都有据可查。对企图作弊者最重要的约束机制就是让他懂得作弊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使其不敢作弊。
在笔者看来,考试作弊最大的危害莫过于践踏了社会的诚信理念,加剧了社会的信用危机。从这个意义上讲,通过立法和司法的手段治理考试舞弊现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每况愈下的社会信用危机,重塑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考场新形象。再者作弊现象的泛滥助长了部分学生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心理,对那些积极上进的学生则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严重阻碍着教育的健康发展。
在此文行将结束时,笔者获悉《考试法》已经列为教育部2005年的工作要点,预计今年草案将出台。祝愿这部关系到中华民族发展大计的法规早日出台。电影《天下无贼》中,贼头黎叔曾告诉大家“二十一世纪什么东西最贵?——是人才”。我想对我们这个社会和国家来说,最不需要而且贻害无穷的应该是作弊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