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答题: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64.简述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
【参考答案】
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在考察基点、作用对象、存在方式以及发挥作用的前提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是这两种作用又是相辅相成的,它们之间具有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法是通过调整人们行为这种规范作用来实现卫华社会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用的。法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的社会作用是目的。
【考查知识点】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
65.简述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关系及其表现
【参考答案】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实行双重从属制,即最高人民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主要表现为:((1)主要组成人员的任免。(2)业务领导。(3)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对业务进行考核评比。
66.简述《中国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是在辛亥革命后南北议和的过程中制定的,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历史意义在于:
(1)《临时约法》作为近代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彻底否定了中国数千年来的君主专制制度,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民主自由原则,在全国人民面前树立起“民主”、“共和”的形象。
(2)它所反映的资产阶级的愿望和意志,在当时条件下是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
(3)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临时约法》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和严重的缺陷,其中既有立宪观念的问题,也有具体条文和立法技术的问题,但这些并不影响其历史意义。
四、分析题: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67.近年来,有些人民法院在推进和谐司法过程中,推出了制裁文书中的“法官后语”,试图体现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司法理念的结合,下文是一起案件的案情判决和法官后语:
黄某因意外死亡,黄某单位分别给予其父母和其妻周某的补偿款2万元和9万元。黄父、黄母拿到2万元补偿款后,诉诸法院,要求儿媳周某另行返还部分补偿费用于养老,法院最终判决周某给付原告1万元,并在法官后语中写到:“法律虽然可以公正的处理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纠纷,但金钱毕竟无法替代感情,真诚以待、敬老爱幼、互相帮助、重修亲情,是本案当事人今后应深思的问题和共同努力的目标。”判决后周某主动将1万元给付黄父和黄母。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什么是法律文化?
【参考答案】
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作用下,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或者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以及学说理论的复合有机体。
当代中国的法律文化受到多种法律文化的影响,其中包括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文化。
【考查知识点】法律文化的概念、当代中国的法律文化
改法官后语反映了哪一个层面的法律文化?
该法官后语是否体现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结合,为什么?
68.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该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行为。”
请结合材料分析下列问题:
(1)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行为可能限制公民哪些宪法权利的行使?宪法对这些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2)为什么行政强制行为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加以规范的?
【参考答案】
(1)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定法律规定。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只能设定法律保留以外的行政强制。而且,国务院行政法规设定行政强制必须是在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相应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前提下为之。如果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相应事项已制定了法律,而法律中没有设定行政强制,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不得再增设行政强制。
69.《唐律疏议 断狱律》:“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是非之理均;或事涉疑似,傍无见证;或傍有闻证,事非疑似之类。即疑狱,法官执见不同者,得为异议,议不过三。”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问题:
(1)唐律处理疑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依照唐律的上述规定,疑罪分为哪几种情形?
(3)唐律关于法官处理疑狱的规定是什么?
(4)如何评价唐律的这一规定。
相关推荐:
· | 2022考研复试联系导师有哪些注意事 | 04-28 |
· | 2022考研复试面试常见问题 | 04-28 |
· | 2022年考研复试面试回答提问方法有 | 04-28 |
· | 2022考研复试怎么缓解缓解焦虑心态 | 04-27 |
· | 2022年考研复试的诀窍介绍 | 04-27 |
· | 2022年考研复试英语如何准备 | 04-26 |
· | 2022年考研复试英语口语常见句式 | 04-26 |
· | 2022年考研复试的四个细节 | 04-26 |
· | 2022考研复试准备:与导师及时交流 | 04-26 |
· | 2022考研复试面试的综合技巧 | 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