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校 模拟考场 考研资讯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经验 考研查分 考研复试 考研调剂 论坛 短信提醒 | ||
考研英语|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考研政治|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考研数学|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专业课|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在职研究生 |
考研网校 模拟考场 考研资讯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经验 考研查分 考研复试 考研调剂 论坛 短信提醒 | ||
考研英语|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考研政治|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考研数学|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专业课|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在职研究生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含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材料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督察小组。
二、各学科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百分比:
各学科招生计划
学科 |
总规模 (含推免生) |
其中专业学位(含推免生) |
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学科(本部) |
7 |
|
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本部) |
21 |
8 |
材料学院材料学学科(本部) |
79 |
32 |
空间材料与加工学科(本部) |
16 |
6 |
航天学院材料学学科(本部) |
25 |
10 |
材料加工工程学科----铸造(本部) |
41 |
16 |
材料加工工程学科----锻压(本部) |
42 |
17 |
材料加工工程学科----焊接(含电子封装)(本部) |
64 |
26 |
本部合计 |
295 |
115 |
深圳研究生院 |
66 |
28 |
威海校区 |
27 |
17 |
复试分数线见下表;复试考生百分比约为:135%
四科总分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340 |
50 |
50 |
85 |
85 |
三、复试名单。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条件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3]4号。
非应届本科生:
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提交------所有复印件;
应届本科生:
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提交------所有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时间:2013年3月14日 8:00~11:30
地点及联系人(含报考深圳、威海和单考、强军考生):
学科 |
地点 |
联系人 |
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 |
材料学院楼519房间 |
于清江----18245078028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材料学院楼802房间 |
刘淑娟----15244620969 |
材料学院材料学 |
材料学院楼522房间 |
刘 勇----13804528701 |
空间材料与加工 |
9号楼(材料学院楼旁边)310房间 |
李兴冀----13796626235 |
航天学院材料学 |
哈工大科学园 复合材料研究所319房间 |
梁媛媛----86402477,13895706696 |
材料加工工程----铸造 |
材料学院楼427房间 |
宁志良----13633620881 |
材料加工工程----锻压 |
材料学院楼428房间 |
王国峰----13904516689 |
材料加工工程----焊接(含电子封装) |
材料学院楼716房间 |
曹 健----86418146,15846589328 |
五、笔试
时间:2013年3月16日 下午14:30~17:30 全校统一笔试;
考试教室安排会在资格审查地点张贴。
请考生注意:
1、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军官证)、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2、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不可提前。
六、面试
2013年3月18日早7:30在面试地点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面试考核标准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3]4号。
面试时间:2013年3月18日上午8:30,地点如下(含报考深圳、威海和单考、强军考生):
学科 |
地点 |
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 |
材料学院楼519房间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材料学院楼220房间 |
材料学院材料学 |
材料学院楼521 、522和525房间 |
空间材料与加工 |
9号楼(材料学院楼旁边)310房间 |
航天学院材料学 |
哈工大科学园 复合材料研究所316房间 |
材料加工工程----铸造 |
材料学院楼427房间 |
材料加工工程----锻压 |
材料学院楼428房间 |
材料加工工程----焊接(含电子封装) |
材料学院楼714 、716和717房间 |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一)各二级学科或方向分别设定复试笔试和面试合格线,笔试或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资格,满足以下条件者可认为是复试合格考生:
(1)复试笔试成绩达到120分,或复试笔试成绩排在参加考试全体人数的前90%;
(2)复试面试成绩达到48分,或复试面试成绩排在参加考试全体人数的前90%。
二)按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之和排序,根据各二级学科或方向招生计划由高到低录取。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年3月4日
附件:
相关链接:
2013考研复试分数线专题 | 复试分数线交流 | 复试指导
2013考研调剂信息专题 | 考生发布调剂信息 | 调剂指导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