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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结合威海校区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威海校区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 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国防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 工作组织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校本部相关要求,复试工作的组织及指导由校本部研究生院负责,监督工作由校本部纪检和威海校区纪监审法办公室负责。
威海校区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公布督察电话,如下: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温广武
副组长:张华强
组 员:李 哲、徐 仲、王彦岩、周志权、董开坤、张 鹏、王 勇、
范德军、王 强、边文凤、方汉南。
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名单:
组长:李美杰
组员:孙 彦、王秀媛、尹顺达。
督察电话:0631-5677246
三、 录取规模
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础上,结合威海校区各院系的导师数量和生源情况,确定校区内各院(系)的录取规模,招生计划见下表。
威海校区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推免生)
学科 |
学科代码 |
2013计划 |
学科 |
学科代码 |
2013计划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0824 |
1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080903 |
3 |
机械电子工程 |
080202 |
7 |
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 |
085209 |
4 |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
085201 |
11 |
电气工程 |
0808 |
3 |
海洋科学 |
0707 |
13 |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
085207 |
4 |
生物学 |
0710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 |
8 |
微生物学 |
071005 |
9 |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
085211 |
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 |
6 |
材料加工工程 |
080503 |
8 |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
085216 |
8 |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
085204 |
11 |
车辆工程 |
080204 |
9 |
材料学 |
080502 |
3 |
车辆工程(专业学位) |
085234 |
9 |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
085204 |
5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807 |
6 |
光学 |
070207 |
12 |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
085206 |
4 |
计算数学 |
070102 |
7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11 |
4 |
应用数学 |
070104 |
8 |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
085210 |
7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0120204 |
16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 |
11 |
结构工程 |
081402 |
4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085208 |
14 |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085213 |
6 |
注:各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
四、 复试工作
1.复试基本线
统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 科 |
四科 总分 |
政治 外语 |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
经济学[02]、管理学[12]、 金融硕士[0251] |
360 |
55 |
85 |
理学[07] * |
300 |
50 |
80 |
工学1(一般学科[08],含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 |
320 |
50 |
80 |
工学2(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电气工程[0808]、土木工程[0814]*、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微生物学[071005]) |
330 |
50 |
85 |
工学照顾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 |
310 |
50 |
80 |
(2)工程硕士[0852]相应领域的学校复试基本线与相对应学科的工学复试基本线一致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类别考生的复试基本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类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科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城乡规划学[0833] |
330 |
50 |
50 |
80 |
80 |
其他学科 |
290 |
45 |
45 |
75 |
75 |
2.复试准备
(1)复试资格线的确定
威海校区各学科(特殊注明除外)复试资格线按校本部各院(系)对应学科的复试资格线要求,具体见校本部各院(系)复试方案。对于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在该学科按初试总分单独进行排队,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本学科招生规模(不含校内外推免生)的130%左右。对于具有国防、军工专业背景且报考理学、工学学科的考生,其学科复试资格线可参照照顾学科的政策确定。
威海校区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和车辆工程三个学科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威海校区进行,参加上述学科复试的考生名单由威海校区研究生处(威海校区网站)统一公布,由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各位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认证办法见附件1)。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考生资格审查后,各院(系)须认真填写复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并由审查人和威海校区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总校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3.复试办法
威海校区除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和车辆工程在威海校区复试外;威海校区其他各学科考生均参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各院(系)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地点在哈尔滨校本部,具体安排请关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办网站http://yzb.hit.edu.cn和校本部相关院(系)网站。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对学术型及专业学位考生的面试要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对专业学位考生,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1)笔试: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科目及范围见各院(系)复试指导。笔试安排在3月16日下午14:30~17:30,时间为3个小时,地点由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3)外语听力及口语;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6)特长与兴趣;7)身心健康状况。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及证明等)。
(3)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012年已参加复试的推荐免试硕士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五、 录取工作
1.正常录取
(1)威海校区各学科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应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最后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威海校区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各学科按招生指标进行录取,但须保证一定的复试淘汰率,招生指标未完成部分可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
(4)各学科应及时在网上和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
(5)威海校区的录取工作单独进行,校本部相关学科给予协调配合。
2.校内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录取总体原则
a. 对本学科(领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领域)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
b. 初试成绩原则上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的复试资格线,且满足调剂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c. 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校内调剂录取程序
a.威海校区各学科的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由各学科报录取工作小组汇总后报送校研招办。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调剂录取原则、拟调剂录取人数、可调入考生的学科名单、调剂申请条件及第二次复试办法。
b.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3),并送交校研招办。调剂报名结束后,校研招办将初审合格的报名材料转给威海校区录取工作小组。各院(系)不能直接调转考生材料。
c.威海校区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复试方法以面试为主。已参加过原报考学科复试的,可参考第一次复试成绩。
d.接收学科可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第二次复试成绩确定录取标准。对来自同一学科的调剂考生,录取时应按最后成绩(初试成绩加第二次复试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从校外调剂录取
(1)从校外调剂录取的原则
a.生源不足的学科应积极调剂录取报考外单位的合格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第一学历为“211工程”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b.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初试成绩满足原报考学科我校的复试资格线,以及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c.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从校外调剂录取的程序
a.各院(系)将接收校外调剂录取的相关要求报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在网上公布调剂信息。
b.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校研招办开通教育部网站的调剂系统,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校研招办将符合学校有关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的电子档案转发给各院(系)。
c.威海校区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要求同校内调剂。复试结束后威海校区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报总校研究生院,复审合格后履行录取手续。
4.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威海校区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校研招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有关流程将另文说明。
六、 时间安排
各阶段工作时间表
时间内容
3月5日-6日(1) 公布学科复试资格线;
(2) 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3) 公布并报送威海校区复试方案
3月13~15日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16日下午14:30-17:30全校统一笔试
3月16日下午
~3月19日(1) 笔试评卷与面试;
(2) 各学科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奖学金类别;
(3) 需调剂录取学科上报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3月20日~4月8日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各学科报送拟录取库
4月8日~22日校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省招办
6月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 其他事项
1.关于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威海校区的复试及录取工作须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2.关于硕士生奖学金评定
威海校区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按威海校区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3.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由所在的威海校区院(系)、学科负责组织,复试时间和要求等由相关院(系)、学科通知考生。
4.新生体检及有关要求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威海金海湾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研究生处联系人:方汉南
联系电话:0631-5687900,办公地点:主楼339房间
威海校区督察电话:0631-5677246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013年3月5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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