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培训 考研网校 模拟考场 资讯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名师指导 考研经验 考研大纲 考研简章 论坛 | ||
考研英语|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考研政治|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考研数学|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专业课|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在职研 |
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缤纷校园 英语学习 | ||
2010考研 | 2010高考 | 2010中考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专升本 | 法律硕士 | MBA/MPA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职称日语 | 职称英语 | 博思 | 口译笔译 | GRE GMAT | 日语 | 托福 | ||
雅思 | 专四专八 | 新概念 | 自考英语 | 零起点英、法、德、日、韩语 | 在职申硕英语 | ||
在职攻硕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
等级考试 | 水平考试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报检员 | 外销员 | 司法考试 | 导游考试 | 教师资格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管理咨询师 | ||
期货从业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 | ||
会计职称 | 注会CPA | 经济师 | 统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评估师 | 精算师 | 高会 | ACCA | 审计师 | ||
法律顾问 | 会计证 | 理财规划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师 | 监理师 | 安全师 | 咨询师 | 结构师 | 建筑师 | 安全评价师 |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设备监理师 | 岩土工程师 | 质量资格 | 房地产经纪人 | 造价员 | ||
投资项目管理 | 土地代理人 | 环保师 | 环境影响评价 | 物业管理师 |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
公路造价工程师 | 招标师 | ||
执业护士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卫生资格 |
考研培训 考研网校 模拟考场 资讯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名师指导 考研经验 考研大纲 考研简章 论坛 | ||
考研英语|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考研政治|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考研数学|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专业课| 资料 真题 模拟题 在职研 |
特别推荐:2005年研究生网上报考咨询月活动
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指南
05年硕士生招生北京报考单位-报考点一览表 按报考单位
05年硕士生招生北京报考单位-报考点一览表 按报考点
2005年硕士生招生北京报考单位-其他报考点选择规定
05年北京高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1、选择北京市报考点的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日期:2004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外,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通过输入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一经确认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3、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应按以下要求正确选择北京地区报考点(请认真阅读有关公告:报考单位-北京报考点一览表”):
⑴报考京内招生单位,且报考“全国统考”、 “单独考试”、“法律硕士联考”或“MBA联考”的考生,应选择报考单位设置的报考点。
⑵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不含中科院系统),且报考“全国统考”(不含“法律硕士联考”和“MBA联考”)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1101北京大学、1103清华大学、11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107北京理工大学、1108北京科技大学、1110北京化工大学、1133北京广播学院、1153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东教学区)。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建筑学、城市规划等,有连续6小时以上考试科目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 1103清华大学 作为报考点。
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1101北京大学、1103清华大学、1153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
⑷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单独考试”或“MBA联考”的考生,请选择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告指定的报考点。
⑸报考中国科学院系统(京内外各院所,不含“MBA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 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中科院中关村青年公寓园区6号楼)作为报考点。
⑹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应选择推荐学校设置的报考点。
4、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参见有关公告)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1〕94号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报名、初试收取报考费每人150元。“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报考费收费标准,参照相应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5、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⑴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⑵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以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⑶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证件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
6、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⑴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⑵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⑶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⑸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⑹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退;错报招生单位的考生,亦需在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六日
特别推荐:2005年研究生网上报考咨询月活动
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指南
05年硕士生招生北京报考单位-报考点一览表 按报考单位
05年硕士生招生北京报考单位-报考点一览表 按报考点
2005年硕士生招生北京报考单位-其他报考点选择规定
05年北京高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