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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考研命题人讲真题:马哲原理知识点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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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  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
  考题位置  2000年文科第3题
  要点还原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社会意识总括了人的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以及人类社会的全部精神现象及其过程。在社会意识诸形式中,那些反映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称为意识形态。

  命题人说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社会意识不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会影响社会发展。
  知识拓展  要区分社会意识和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根源于社会存在,但它一经产生,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具有特殊的功能。表现在:第一,意识形态的变化发展同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不一定完全同步。第二,意识形态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第三,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意识形态能动的反作用集中体现在意识形态维护或批判现实社会、调控社会和人的活动这两大功能上。

  23
  考点  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
  考题位置  2000年理科第3题
  要点还原  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是: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反映客观辩证法,两者本质上是同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则不同。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是以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表现出来的思维发展的辩证法,可以概括地把主观辩证法称为概念辩证法。客观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辨证运动规律。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在内容上都是客观的,但二者的表现形式不同。客观辩证法是通过客观必然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主观辩证法是通过主观的逻辑形式表现出来的。主观辩证法就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后者决定了前者的内容,所以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是一致的。这是因为概念辩证法本身只是现实世界辨证运动的自觉反映。

  命题人说  不要把主观辩证法与主观主义混为一谈。
  知识拓展  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旧哲学中,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从总体上说是互相分离的。古代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过某种结合,但缺乏科学根据。近代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是分离的,出现了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辩证法。而唯物主义脱离了辩证法,唯物主义就不能坚持到底;辩证法脱离了唯物主义,辩证法就要受到窒息或歪曲。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实践活动的物质性和辨证运动揭示出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物质性和辨证性,就为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唯物论和辩证法这两种哲学传统获得了统一,从而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辩证法被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成为唯物主义的辩证法。

  24
  考点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考题位置  ①2000年理科第18题②2002年理科第2题③2005年第3题④2006年第3题
  要点还原  人的认识能力是在实践中形成的。而对于有认识能力的人来说,认识的产生和发展仍然是由实践决定的。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认识的来源和发展动力。

  认识的本质是: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其主要内容是:第一,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第二,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第三,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命题人说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强调实践高于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与人之间后天才能上的差异主要是后天的实践造成的。当然,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承认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知识拓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承认并十分重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首先,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它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它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其次,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再次,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认识可以使主体了解、把握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去从事改造世界的活动;认识可以使主体在实践活动之前,确定既符合自身需要、又符合客观实际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对实践活动作出预测和规划;认识可以使主体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节自己的行动,指导主体选择实现目的的最佳行为方式;认识可以指导主体将局部经验上升为理论;认识还可以使主体实现对自身的认识,并自觉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改造客体的需要。最后,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会使实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二是当错误的认识指导实践时,就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使实践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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