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籍专科自考生新旧公共政治课对照:
原公共政治课 |
新思想政治理论课 | |||||
课程 |
课程名称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
000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任一门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任两门 | 03707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00002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
00003 (27702)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法律基础)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在籍本科(非经济管理类)自考生新旧公共政治课对照:
原公共政治课 |
新思想政治理论课 | |||||
课程 代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 代号 |
课程名称 | |||
0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任一门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两门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0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专业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专业时,可以免考专科专业中所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即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考生在办理免考手续时,按照免考有关规定执行。
3、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专业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专业时,可免考本科专业中所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即“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生在办理免考手续时,按照免考有关规定执行。
4、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专业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专业时的免考原则:凡于2008年4月前取得自考本科考籍的考生,如已通过“中国革命史”、“毛泽东思想概论”、“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任意一门的,可以免考“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如已通过“中国革命史”、“毛泽东思想概论”中任意一门并通过“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任意一门的,可以不再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5、2008年10月以前办理过原公共政治课免考的课程,以及遇计划调整时,部分专业课原可以代替某门公共政治课的,可视为与其所免公共政治课同等情况,免考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十二、关于本简编中所用标识符号的说明
◆代表各专业学位要求课程
★代表部分师范类专业的必考课程
凡与过去计划调整要求不一致的,均以本计划调整的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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