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4月份笔试课程考试时间调整为8月1日—2日。8月1日—2日考试科目,分别对应原4月11日—12日安排的考试科目,相关考试课程不变、教材大纲版本不变。
2.实践课程考核科目安排不变,仍由主考校负责安排,具体事宜考生可联系主考校(参见招考资讯网上自考栏目《2020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必读》)。
关于2020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和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现结合疫情实际,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教育部
2020年2月27日
附件: 《2020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课程使用教材》.pdf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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