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考自治区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新变化,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停考自治区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并进行。
此前已完成8月考试报名的考生报考课程仍然有效,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加10月考试。10月份新的考试计划将于8月中旬公布,如报考课程和报名考区无需调整,考生不需要做任何改动,可直接参加10月份考试。如报考需要更换课程或考区,考生需申请退费后重新报考。若确因考试时间调整而无法继续参加考试,考生可直接申请退费。退费具体事宜将于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开始前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新疆招生网、新疆自考在线网有关信息。
敬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22日
根据新疆自考在线发布的《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须知》获悉,新疆2020上半年自考时间延期至8月1日-2日。
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考试时间安排的意见,商教育部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教育部
2020年5月9日
根据新疆自考在线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获悉,新疆2020年4月自考时间为4月11日-12日。
考试时间
4月考试:2020年4月11日-12日
10月考试:2020年10月17日-18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二)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并报考成功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到报考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四)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千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扱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五)报考“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六)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者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七)报名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
相关链接:
2020自考报名方法 ※ 2020年自考报名条件 ※ 各地自考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