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得知,江西省2023年10月自考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29日。课程安排如下:
八、考试及考试专业安排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29日。10月20日起,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通知单》使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方可入场,严禁在《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2.自学考试须安排在与国家、省、市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点设置须遵循“教考分离”原则,考生须实行随机编排考场。
3.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条件,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4.考试成绩于12月上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申请查分。查分原则是查有无漏评、分数漏登或统计错误,评分宽严不属于查分范围。
(二)专业安排
1.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专业名称前标注“△”符号的为限定报考对象的专业。专业名称前标有●符号为停考过渡专业,仅限老生报考。
2.2024年起,我省将对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专业和课程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我省将对已开考专业及其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方案将另行公布。截止2023年12月,所有专业仍按照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2024年,所有考生均按照新的专业基本规范制定的考试计划报考、参加理论考试、申请课程抵免、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及申请毕业,具体实施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通知为准。
(三)停考专业
1.2022年6月起,教育管理专业(本科,代码:340101)、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代码:970201)不接纳新生报考。老生可继续报名参加以上两个专业的课程考试,直至2025年10月。2025年10月最后一次颁发以上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
2.2023年起,公共安全管理专业(专科,代码:680109K)不接纳新生报考,老生可继续报名参加该专业课程考试直至2023年12月。2024年起,不再颁发该专业的毕业证。
3.具体停考规定,详见《关于我省自学考试停考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的通知》(赣招委字〔2022〕10号)和《关于我省停考自学考试公共安全管理专科的通知》(赣招委字〔2022〕16号)文件。
附件:
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预安排表》等的通知》得知,江西省2023年自学考试时间及课程考试安排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2023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1月上旬,考试时间为4月15—16日;2023年下半年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考试时间为10月21—22日(具体时间以我院对外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二、课程考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以下简称《清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以下简称《规范》),2024年起,我省将对已开考专业及其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方案另行公布。同时,将按照新的全国统考课程目录及新的专业基本规范有关要求,制定我省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自2024年起,所有考生均按照新的专业基本规范制定的考试计划报考、参加理论考试、申请课程抵免、参加实践环节考核及申请毕业。
根据《清单》和《规范》要求,截止2023年12月,所有专业仍按照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2023年理论考试全年预安排见附件1,课程教材目录见附件2。
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让考生了解开考专业,提醒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和考试。
附件: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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