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月8日、9日(星期六、星期日)进行。为了做好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1日—18日(节假日不休息)。
2、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长安区教育局院内。
二、报名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只接待持有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位号《ID卡准考证》的考生(即旧生)报名,不接待新生(含首次报名生及换证生)报名。
2、每位考生只能使用一个报考号参加所报专业的考试。在当次考试报名中,用同一报考号可兼报专、本科不同专业的考试课程,并要填写在同一张《报考科目选择表》上。交表输机后一律不得改报或补报,也不能在其他地方二次报名,否则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考生自负。
3、户籍在长安的考生,直接到工作站报名;学校在长安区的在校生,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体到区自考工作站报名;凡原长安助学单位退学、休学考生在区自考工作站报名时,必须出具原学校教务处的证明,已毕业的考生要出示原学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凡是信息有误的考生,可在本次报名时向原报名单位提出书面更改申请,各助学单位按市上更正信息的要求统一上报区自考工作站。
5、填写表、封的要求:
①填《课目选择表》:按规定认真填写和审验,供单位上机录入使用。②填写信封:信封上的邮政编码要书写规范,写清楚收信人的详细地址、姓名(如请他人收转,也要写清楚转收人和考生的姓名);在规定位置写上报考号。
6、在本站可报的专业公布如下(未公布的专业可到行业归口单位报名):
(一)专科
金融 |
国际贸易 |
工商企业管理 |
会计 |
市场营销 |
旅游管理 |
饭店管理 |
企业财务管理 |
电子商务 |
法律 |
经济法学 |
行政管理 |
小学教育 |
秘书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新闻学 |
计算机及应用 |
电子技术 |
通信技术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房屋建筑工程 |
物流管理 |
(二)本科
金融 |
国际贸易 |
会计 |
工商企业管理 |
电子商务 | |||
法律 |
法律 |
教育管理 |
思想政治教育 |
小学教育 |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新闻学 |
数学教育 |
化学教育 | |||
计算机及应用 |
通信工程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计算机网络 | ||||
建筑工程 |
园林 |
护理学 |
物流管理 |
三、报名程序:
阅读报名须知→选报课程→交费→领表→填表→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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