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几项免考规定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一):
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具有2005年以前(含2005年3月)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二):
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具有2005年以前(含2005年3月)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非计算机类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3、具有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各模块之一的。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本科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通过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中1021模块的。
(五)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有关免考政策:
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各科目之一)及以上合格证书者,除原来的免试规定外,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六)其他规定见《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鲁教考委[2008]4号)。
五、关于201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
以下各类毕业证书办理工本费40元/人。
(一)自考考生(教师助学考生)
1、办理时间:2010年11月30日-12月2日;
2、办理地点:各区、市招考办。护理学(专、本)专业在青岛卫校办理。
(二)自考过程性考核试点专业考生
1、市南区招考办办理青岛滨海学院和青岛黄海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时间:2010年12月3日-4日。
地点:市南区招考办(观海一路27号),联系电话82867969.
2、四方区招考办办理其他试点院校(除青岛滨海学院、青岛黄海职业学院之外的所有试点院校)毕业证书。
时间:2010年12月6日-7日。
地点:四方区招考办(四方区杭州路39-1号),联系电话83711365.
(三)原学历文凭考试考生转自考办理毕业考生
1、办理时间:2010年11月30日-12月2日;
2、办理地点:市南区招考办(观海一路27号),联系电话82867969.
(四)上交材料:
1、自考各专业:12月3日,各办证单位上交毕业生材料。
2、过程性考核专业:11月29日,试点院校上报毕业生校考课档案。
六、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有关工作
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的办学资质认定、注册审批、招生及经费管理、教育教学、考核评估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考核评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执行,市招考办采取定期年检与常规性抽检相结合的方法到助学单位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助学单位办学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请各助学单位认真组织好自考助学工作,促进我市自考助学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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