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招办、各报名点:
201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我市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安排意见,望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0日-20日
二、报名办法
1、河北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zk.hebeea.edu.cn或http//www.heb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各报名点请参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进入平台进行操作。
2、高校在校生如选择本校报名点,应到本校指定的报名现场网上报名,如选择社会报名点可自主进行网上报名。
3、委托开考专业的报名点只准接受委托开考专业考生报考,且受限课程必须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网上报名,委托开考专业的公共课,考生可自主选择报名点。委托开考部门的报考条件和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布,并在报名前向市考试院备案。
4、社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自主进行网上报名,选择就近的面向社会服务的报名点(区县招办)、
5、报名费为每科次30元,实行网上支付。自行网上支付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到指定银行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支付中如有疑问,直接拨打银行服务咨询电话(工行95588,建行95533)。
三、图像采集
考生报名时,新生和无图像信息的在籍考生要按要求从网上上传照片(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毕业证),如上传不便,也可在报名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无图像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次考试,报考费不退。
报名点在摄像时务必按以下要求进行:
1、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
2、成像区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图像大小为48mm×33mm
3、灯光要求用摄影灯,最好利用两台侧灯。
4、文件格式要求存储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8K—30K.
四、报名点(原服务网点)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对考生的服务工作,保证考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摄像、领取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课程合格证书等,上述各项服务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点如自愿放弃服务工作或遇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变更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市考试院,以便及时向考生公布。
3、报名期间报名点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对服务不到位、乱收费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报名点,市考试院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缔。
4、201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时间4月16日-17日,各报名点在考前两周到市考试院领取考试通知单和新生准考证。
五、其他事项
1、河北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全省通用,一个考生只能且必须使用一个准考证报考,原在籍考生持有两个及以上准考证者,应于3月1日—10日、9月1日—10日到市考试院办理合档手续。
2、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到报名点领取考试通知单,也可在考前一周内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
3、考生补办准考证,应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考试院提出申请。
各县(市)区招办、各报名点,要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本次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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